1.神经激肽受体的拮抗剂在制备用于治疗受试者中癌症、缓解受试者中癌症症状或抑制癌细胞增殖的药物或药剂或药物组合物中的用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的癌症选自:原发性黑素瘤、转移性黑素瘤,腺癌、鳞状细胞癌、鳞腺细胞癌、胸腺瘤、肉瘤、非霍奇金淋巴瘤、霍奇金淋巴瘤、白血病、前列腺癌、卵巢癌、胰腺癌、结肠癌、多发性骨髓瘤、成神经细胞瘤、NPC、膀胱癌、子宫颈癌、肾癌、脑癌、骨癌、胃癌、食道癌、胃癌、肠癌(例如直肠癌和十二指肠癌)、肝癌、胰腺癌、肺癌、骨癌、膀胱癌、卵巢癌、淋巴癌、血癌、乳腺癌、头颈癌、宫颈癌、子宫癌、黑色素瘤及相关癌症症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的癌症为血癌。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的癌细胞是血癌细胞。
5.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的受试者为哺乳动物。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的哺乳动物为人。
7.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的神经激肽受体的拮抗剂为SR140333和SR48968。
8.用于治疗受试者中癌症、缓解受试者中癌症症状或抑制癌细胞增殖的药学产品,其包括作为活性成分的神经激肽受体的拮抗剂;以及包括该涉及药学产品的说明书。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药学产品,其中所述的神经激肽受体的拮抗剂为SR140333和SR48968。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药学产品,其中还包括其他的用于治疗受试者中癌症、缓解受试者中癌症症状或抑制癌细胞增殖的活性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