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击打式山核桃采摘机,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底板、一安装于该底板上的动力源、一采摘传动机构、一制动机构、及一击打装置;所述击打装置包括一第一拉簧、一撑杆和一设有一绳环的敲击杆;所述动力源通过一控制单元控制开启;所述采摘传动机构包括一主动轮、一连杆和一穿设于该绳环的钢丝绳,所述主动轮安装于该动力源的外伸轴上,所述连杆的一端连接于主动轮上,所述连杆的另一端与钢丝绳的一端连接,该钢丝绳的另一端固定且绕于一绳筒上,所述绳筒通过一卷筒轴架设于一第一支座上,该第一支座连接于底板上;所述制动机构包括一棘轮、一枢接于第一支座的棘爪、一第二拉簧和一脚控单元,所述棘轮套设且固定于卷筒轴的一端上,所述棘爪的一端与该棘轮相配合,所述棘爪的另一端上安装该脚控单元,所述第二拉簧的一端连接于棘爪的中部上,所述第二拉簧的另一端与底板连接;所述第一拉簧的一端衔接于撑杆的中上部,所述第一拉簧的另一端衔接于敲击杆的尾端上;所述撑杆的顶端枢接于敲击杆,且该撑杆的顶端与敲击杆的尾端相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击打式山核桃采摘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包括一控制线和一控制件,所述控制线的一端与动力源连接,所述控制线的另一端与该控制件连接,且所述控制件固定于该撑杆的底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击打式山核桃采摘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脚控单元包括一第二支座和一枢接于该第二支座的脚控板,所述脚控板的一端与该棘爪的另一端衔接,所述脚控板的另一端为操作端,所述第二支座设于该底板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击打式山核桃采摘机,其特征在于:该采摘机还包括一调平机构,该调平机构包含一套筒和一套设于该套筒内的调整杆,该调整杆通过一销轴固定于套筒内。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击打式山核桃采摘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撑杆由复数节套杆组成,且各套杆之间通过连接套衔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击打式山核桃采摘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绳筒通过键连接于卷筒轴,且所述卷筒轴通过滑动轴承与第一支座衔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击打式山核桃采摘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棘轮上设有一手把。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击打式山核桃采摘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源为汽油机或电动机。
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击打式山核桃采摘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源、第一支座、第二拉簧的另一端、及第二支座分别通过一支板安装或连接于该底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