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调式音乐盒,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盒体、定音装置、响乐装置和驱动装置,所述的盒体固定在所述的底座上,所述的定音装置、响乐装置安装在所述的盒体的内部;所述的盒体内部安装多个滚轮;所述的驱动装置包括手动控制装置和/或脚踏控制装置,且所述的驱动装置与所述的盒体内部的同步带轮连接;
所述的定音装置包括定音同步带、定音导杆和定音拨片,所述的定音同步带上安装若干根定音导杆,且每根所述的定音导杆上安装一个定音拨片;所述的定音同步带与所述的同步带轮啮合,实现多个滚轮和同步带轮之间的动力传递;
所述的响乐装置包括固定座、连接杆、敲击棒和钢片琴,所述的固定座上安装转轴,所述的连接杆的末端、所述的敲击棒的末端分别通过转轴固定在铰接在所述的固定座上,且所述的连接杆的顶端与所述的定音导杆上的定音拨片接触;所述的钢片琴安装在所述固定座上,且所述的钢片琴位于所述的敲击棒前端的下方;所述的敲击棒与所述的固定座之间通过复位弹簧相互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调式音乐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驱动装置包括手动控制装置和脚踏控制装置,所述的手动控制装置和脚踏控制装置之间安装滑移齿轮拨杆,所述的手动控制装置包括第一传动齿轮和手轮,所述的第一传动齿轮和手轮同轴安装在所述的盒体上;所述的脚踏控制装置包括踏板、传动带、第二传动齿轮,所述的踏板通过踏板轴铰接在所述的底座上,所述的第二传动齿轮通过传动带与所述的踏板轴连接;所述的滑移齿轮拨杆控制主传动轴上安装的滑移齿轮分别与所述的第一传动齿轮、所述的第二传动齿轮啮合,所述的滑移齿轮的主传动轴上固定安装同步带轮。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调式音乐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敲击棒的中心轴线与所述的连接杆的中心轴线相互垂直。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调式音乐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复位弹簧的中心轴线与所述的敲击棒的中心轴线相互垂直。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自调式音乐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盒体沿盒体内部边缘的设置3对支撑定音同步带的滚轮。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自调式音乐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定音同步带上等距安装所述的定音导杆。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自调式音乐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定音导杆的个数为60根。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自调式音乐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定音拨片沿定音导杆滑动到合适位置后通过蝶形螺钉安装在所述的定音导杆上。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自调式音乐盒,其特征在于:所述钢片琴装置由奥尔夫乐器15音珠光铝板琴机构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