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车辆通过人行横道时与行人抢道的抓拍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安装于人行横道路侧的立杆,所述立杆上安装有图像采集装置、微处理器和数据存储器,所述图像采集装置包括在所述立杆上设置的数字摄像机和红绿灯信号采集器;所述数字摄像机和红绿灯信号采集器的输出端连接至所述微处理器,所述微处理器的输出端连接至数据存储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通过人行横道时与行人抢道的抓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存储器为SD卡,其容量为16G。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通过人行横道时与行人抢道的抓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处理器为DSP处理器,具体型号为TMS320。
4.一种车辆通过人行横道时与行人抢道的抓拍方法,基于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通过人行横道时与行人抢道的抓拍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绿灯信号采集判断:红绿灯信号采集器采集人行横道指示灯的信息,当采集到人行横道指示灯为绿灯亮时输入微处理器;
图像采集:数字摄像机在接收到人行横道指示灯为绿灯亮时,对人行横道进行图像采集;
微处理器识别鉴定:微处理器对数字摄像机采集的图像进行识别鉴定,首先对人行横道上有无行人通过进行识别,以识别到的行人目标一直沿着垂直于人行横道标线方向前进鉴定为人行横道上有行人通过;其次对人行横道附近有无车辆通过进行识别,以识别到的车辆目标与人行横道标线方向接近,且两者之间的夹角小于等于50度鉴定为人行横道附近有车辆通过;再对车辆是否有减速避让行人进行判断,以连续两次识别到的车辆位置和两次的时间差,计算出车辆的行驶速度,如果车辆的行驶速度一直大于15km/h,则鉴定为车辆没有避让行人。
存入数据存储器:将微计算机识别鉴定为车辆没有避让行人的图像存入数据存储器,以作为交管部门处理违章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