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垃圾磨粉后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1)设置垃圾磨粉装置,该垃圾磨粉装置由进料口、磨粉机构、驱动装置及出料口组成;
(2)将各种固体垃圾按材料分类处理;
(3)所述进料口接收垃圾材料,驱动装置带动磨粉机构工作,将垃圾磨成粉末后从出料口送出;
(4)将粉末状垃圾按使用功能进行回收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磨粉后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1)还包括以下步骤:所述进料口、出料口与磨粉机构之间分别设有连通的进料通道,所述驱动装置与所述磨粉机构联动实现磨粉功能,所述进料口还设有供水装置,所述磨粉机构由固定磨盘及旋转磨盘组成,通过旋转磨盘与固定磨盘之间的回转挤压将垃圾碾压成粉末,所述驱动装置由驱动电机及传动机构组成,所述传动机构包括旋转轴及传动皮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磨粉后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2)还包括以下步骤:根据垃圾的种类及可回收性选择将垃圾分为不同的类别,包括可降解类及不可降解类,可降解类又分为二次利用类、回收再利用类及不可利用类,不可降解类又分为二次利用类及不可利用类。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磨粉后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还包括以下步骤:所述磨粉机构在密闭的空间结构中将不同种类的固体垃圾碾磨成粉末,磨粉过程中加入少量水,辅助实现磨制成不同湿度或浓度的搅拌换合体。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磨粉后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4)还包括以下步骤:垃圾磨粉完成后,可将所有的食品垃圾、纸屑垃圾或塑胶垃圾制作成饲料、肥料或工业原料重新使用。
6.一种满足权利要求1所述方法的垃圾磨粉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垃圾磨粉装置由进料口、磨粉机构、驱动装置及出料口组成,所述进料口、出料口与磨粉机构之间分别设有连通的进料通道,所述驱动装置与所述磨粉机构直接连接实现联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垃圾磨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料口还包括一供水装置。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垃圾磨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装置包括驱动电机及与之连接的传动机构,该传动机构由传动轴、传动链轮组成。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垃圾磨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磨粉机构包括固定磨盘及旋转磨盘,所述旋转磨盘直接与所述驱动装置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垃圾磨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磨盘由轴体及一组或多组旋转砂轮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