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治疗畜禽大肠杆菌感染疾病的复方药物,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
抗菌药3-30份、透骨消5-200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畜禽大肠杆菌感染疾病的复方药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抗菌药为β-内酰胺类、氟喹诺酮类、四环素类、氨基糖苷类、卡巴氧类、多肽类、酰胺醇类抗菌药或磷霉素中的一种。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治疗畜禽大肠杆菌感染疾病的复方药物,其特征在于:所述β-内酰胺类抗菌药为阿莫西林、头孢曲松钠或头孢噻呋钠;所述氟喹诺酮类抗菌药为诺氟沙星;所述氨基糖苷类抗菌药为阿米卡星;所述卡巴氧类抗菌药为痢菌净;所述酰胺醇类为氟苯尼考;所述多肽类抗菌药为粘杆菌素。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治疗畜禽大肠杆菌感染疾病的复方药物,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阿莫西林3-20份和透骨消40-180份,或诺氟沙星3-25份和透骨消
30-190份,或阿米卡星5-30份和透骨消10-160份,或痢菌净3-20份和透骨消10-180份,或粘杆菌素3-30份和透骨消15-170份,或氟苯尼考5-30份和透骨消10-170份,或磷霉素7-30份和透骨消10-170份。
5.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治疗畜禽大肠杆菌感染疾病的复方药物,其特征在于该复方药物的剂型为散剂、片剂、口服液或颗粒剂。
6.权利要求1所述治疗畜禽大肠杆菌感染疾病的复方药物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将透骨消粉碎过60目筛,再与粉末状的抗菌药混匀,按常规方法制备成散剂、片剂、口服液或颗粒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