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物爆破防护装置,包括顶部单元和侧壁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顶部单元和侧壁单元包括基板层和水袋层,所述基板层由多个基板(1)通过连接件拼接而成,基板(1)之间间隔有缝隙,所述基板层的外表面设有挂件,所述水袋层由多个水袋(6)组成,水袋(6)通过挂件设置在基板层的外侧并覆盖基板(1)之间的间隔缝隙;基板(1)相互连接的一侧上设有螺纹孔(2),所述连接件采用两端设有相同螺纹孔(2)以及与之配合的螺栓(4)的连接板(3),所述顶部单元和侧壁单元相连接处设有重叠部分。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物爆破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基板(1)的内侧设有金属网。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物爆破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挂件为设置在基板层外表面的挂钩(5),所述水袋层的上端和/或下端设有套在挂钩(5)上的勾套。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建筑物爆破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水袋(6)的外表面上设有进水孔。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建筑物爆破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水孔处设有进水管(7)。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建筑物爆破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水袋(6)内的浆液包括水和粘尘吸附剂。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建筑物爆破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粘尘吸附剂包括粘性土、粘结剂、脂肪醇聚氧乙烯硫酸钠和食盐。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建筑物爆破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粘性土采用黄泥土、膨润土中的一种或两种的混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