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山核桃收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传动机构和伸展机构;其中:
传动机构:包括丝杠(6)、滑块(7)、被动锥齿轮(9)、主动锥齿轮(10)、输入轴(11)、轴承座(12)和底座(14);轴承座(12)横放支撑在底座(14)上,装有主动锥齿轮(10)的输入轴(11)固定在轴承座(12)中,输入轴(11)的一端固定有手柄(13),与主动锥齿轮(10)啮合的被动锥齿轮(9)固定在支撑于底座盖(8)的竖放丝杠(6)的下端,位于底座盖上部的丝杠(6)上装有滑块(7),底座盖(8)和滑块(7)周边均开有四个等分槽:伸展机构:由结构相同的连杆铰接成能伸展的四组桁架组成,每根连杆长度为300mm,每组桁架包括六对连杆,每对连杆均在距离顶端146.36mm处铰接,在靠近丝杠(6)的第一对连杆的一端分别与底座盖(8)和滑块(7)周边一个槽铰接,靠近丝杠(6)的第一对连杆的另一端分别与第二对连杆的一端铰接,第二对连杆的另一端与第三对连杆的一端铰接,依次类推,构成四组桁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山核桃收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伸展机构展开后,每对连杆之间所夹的锐角为5度,六对连杆的下端连线与半径为3.15米的一段圆弧相吻合,展开后的桁架机构的形状为倒伞状结构,在倒伞状结构的外表面固定有篷布。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山核桃收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丝杠(6)的上端装有绳索限位筒(5),绳索限位筒(5)周边开有四个等分的孔,每根钢丝绳的一端分别穿过绳索限位筒(5)上的孔固定在丝杠(6)上端,每根钢丝绳的另一端分别固定在每组桁架的第三对连杆中的任意一根连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