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端部部分无粘结钢筋混凝土柱,包括四角处纵筋(1)、其他位置纵筋(2)和箍筋(3)组成的钢筋笼,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在柱端一部分纵筋端部由钢带波纹管(4)、泡沫圆垫片(5)、固定用扎丝(6)制作成密封的无粘结层;钢带波纹管(4)由泡沫圆垫片(5)支撑在部分纵筋(1)和(2)的端部,以使其与钢带波纹管(4)之间保有一定的缝隙,泡沫圆垫片(5)与纵筋(1)和(2)以及外包的钢带波纹管(4)之间用914胶粘合,以保证密封,钢带波纹管(4)的两端通过扎丝绑扎固定,钢带波纹管(4)外部设置有混凝土保护层。
2.依权利要求1所述的端部部分无粘结钢筋混凝土柱,利用上述钢带波纹管(4)形成端部部分无粘结钢筋混凝土柱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其步骤如下:步骤一:将钢带波纹管(4)套在进行端部无粘结处理的加工好的纵筋(2)上,将泡沫圆垫片(5)套在纵筋(2)上,并嵌在钢带波纹管(4)两端内部;
步骤二:用914胶粘合纵筋(2)与泡沫圆垫片(5)以及泡沫圆垫片(5)与钢带波纹管(4)之间的缝隙,确保将钢带波纹管(4)位置粘在距柱端一倍柱截面高度位置处;
步骤三:用扎丝(6)绑扎钢带波纹管(4)的两端并固定在模具上;
步骤四:待914胶干好后,内部浇筑混凝土,并在外部设上混凝土保护层。
3.根据权利1要求所述的端部部分无粘结钢筋混凝土柱,其特征在于钢带波纹管直径为1.5倍纵筋直径,其布置位置为柱除四角处其他位置纵筋自柱端截面起沿柱轴向一倍柱截面高度范围内。
4.根据权利1要求所述的端部部分无粘结钢筋混凝土柱,其特征在于钢带波纹管厚度为0.5mm~2mm,其内部各处距内部纵筋的距离为0.25倍纵筋直径,其外部距其他纵筋或波纹管距离大于等于纵筋直径并≥25mm。
5.根据权利1要求所述的端部部分无粘结钢筋混凝土柱,其特征在于泡沫圆垫片直径为1.5倍纵筋直径,且圆心分别进行以对应纵筋直径为直径的圆孔钻孔。
6.根据权利1要求所述的端部部分无粘结钢筋混凝土柱,其特征在于设有钢带波纹管的纵筋在进行钢筋绑扎时,其截面形心相较其它纵筋内移0.25倍纵筋直径,以保证钢带波纹管与箍筋顺利绑扎。
7.根据权利1要求所述的端部部分无粘结钢筋混凝土柱,其特征在于柱的保护层厚度按照从波纹管外侧到柱边缘起算,且应按照规范中对柱纵筋保护层的规定设置。
8.根据权利1要求所述的端部部分无粘结钢筋混凝土柱,一般情况下,钢带波纹管也可用PVC波纹管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