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治疗畜禽大肠杆菌感染疾病的复方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比例的原料组成:抗菌药3-30份,透骨草5-200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畜禽大肠杆菌感染疾病的复方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抗菌药为β-内酰胺类抗菌药、氟喹诺酮类抗菌药、氨基糖苷类抗菌药、卡巴氧类抗菌药、多肽类抗菌药、酰胺醇类抗菌药或盐酸沃尼妙林中的一种。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治疗畜禽大肠杆菌感染疾病的复方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β-内酰胺类抗菌药为阿莫西林,氟喹诺酮类抗菌药为诺氟沙星,氨基糖苷类抗菌药为阿米卡星,卡巴氧类抗菌药为痢菌净,酰胺醇类为氟苯尼考,多肽类为粘杆菌素。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治疗畜禽大肠杆菌感染疾病的复方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比例的原料组成:阿莫西林3-20份,透骨草40-180份。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治疗畜禽大肠杆菌感染疾病的复方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比例的原料组成:诺氟沙星3-25份,透骨草30-190份。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治疗畜禽大肠杆菌感染疾病的复方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比例的原料组成:阿米卡星5-30份,透骨草10-160份。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治疗畜禽大肠杆菌感染疾病的复方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比例的原料组成:痢菌净3-20份,透骨草10-180份。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治疗畜禽大肠杆菌感染疾病的复方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比例的原料组成:粘杆菌素3-30份,透骨草15-170份。
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治疗畜禽大肠杆菌感染疾病的复方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比例的原料组成:氟苯尼考5-30份,透骨草10-170份。
10.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治疗畜禽大肠杆菌感染疾病的复方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比例的原料组成:盐酸沃尼妙林7-30份,透骨草10-170份。
11.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治疗畜禽大肠杆菌感染疾病的复方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复方组合物制备成散剂、片剂、口服液或颗粒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