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下通式所示的喹唑啉-芳基脲衍生物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
在R表示甲氧基时,Ar表示:苯基、4-甲基苯基、2,4-二甲基苯基、2,5-二甲基苯基、2-乙基苯基、2-甲氧基苯基、4-甲氧基苯基、4-叔丁基苯基、4-氟苯基、2-氯苯基、3,4-二氯苯基、
2,5-二氯苯基、4-三氟甲基苯基、苄基、(2-甲氧羰基)苯基、4-硝基苯基、2-甲基-5-硝基苯基、α-萘基或5-叔丁基-3-异噁唑基;
在R表示氢时,Ar表示:苯基、3-甲基苯基、4-甲基苯基、3,4-二甲基苯基、2,6-二乙基苯基、3-甲氧基苯基、2,5-二甲氧基苯基、(3,4,5-三甲氧基)苯基、4-叔丁基苯基、2-氟苯基、
4-氯苯基、(3-氯-4-甲基)苯基、4-三氟甲基苯基、(2-甲氧羰基)苯基、4-硝基苯基、2-甲基-
5-硝基苯基、2,4-二氯苯基、5-甲基-3-异噁唑基或5-叔丁基-3-异噁唑基。
2.权利要求1所述的衍生物的药学上可接受的盐,为:枸橼酸盐、酒石酸盐、马来酸盐、草酸盐、苹果酸盐、乳酸盐、对甲苯磺酸盐、甲磺酸盐、乙磺酸盐、三氟甲磺酸盐,以及氢卤酸盐、硫酸盐、磷酸盐。
3.一种药用组合物,包含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通式所示的喹唑啉-芳基脲衍生物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药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含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通式所示的喹唑啉-芳基脲衍生物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作为活性成分,以及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型剂;
所述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型剂是指任何可用于药学领域的稀释剂、辅助剂和载体。
5.权利要求1所述的衍生物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以及权利要求3所述的药用组合物在制备抗肿瘤药物方面的应用,其中所述肿瘤为:肝癌、非小细胞肺癌、宫颈癌、胃肠道癌。
6.权利要求5所述的应用,其中药物的剂型包括口服制剂、可注射的制剂和局部用药制剂。
7.权利要求1所述的衍生物的制备方法,包括:
步骤A:以2-氨基苯甲酸甲酯或其衍生物与甲酰胺为起始原料,两者反应得到喹唑啉-
4-酮或其衍生物;
步骤B:在三氯氧磷作用下,上述喹唑啉-4-酮或其衍生物的4-位被氯代化,得到4-氯喹唑啉或其衍生物;
步骤C:上述4-氯喹唑啉或其衍生物与3-氨基苄胺反应,得到中间体N-(3-氨基苄基)-喹唑啉-4-胺或其衍生物;
步骤D:上述中间体N-(3-氨基苄基)-喹唑啉-4-胺或其衍生物与异氰酸酯反应得到所述喹唑啉-芳基脲衍生物;
其中:
异氰酸酯为Ar-NCO,2-氨基苯甲酸甲酯衍生物为:R、Ar与权利要求1中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