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照明型广告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所述支架设置有安装位和导轨,
所述导轨邻近所述安装位设置;
框架,所述框架设置有移动件,所述移动件与所述导轨连接,若干照明装置,所述若干照明装置设置于所述框架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型广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设置有若干安装座,每一所述安装座对应设置有一个所述照明装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型广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安装座成矩阵分布于所述框架上。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型广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安装座均匀分布于所述框架上。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任一所述的照明型广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座具有部分球体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照明型广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座具有安装面,所述安装面与所述框架所在的平面平行。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型广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面具有圆形截面。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型广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座于所述安装面的中部开设有连接口,用于安装所述照明装置。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型广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面于所述连接口的周缘设置有散热区。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照明型广告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散热件,所述散热件设置于所述散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