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船舶的自动可拆卸安全舱门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舱门,其为由多个板状构件构成的板体,所述各板状构件之间由脆性材料连接,且所述舱门上设置有挂钩;
舱门框,其支撑所述舱门,且具有供所述舱门闭合的出入口,且所述舱门框上设置有挂环;
电源,其通过可控开关连接至所述挂环,以选择性地给所述挂环供电;
控制器,其根据WIFI无线信号控制所述可控开关的启闭;以及光源,其与所述电源电连接,且所述光源设置在所述舱门的周边开设的凹槽内;
其中,所述挂钩挂在所述挂环上,且所述挂环由熔断材料制成;以及其中,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可控开关开启时,控制给所述光源供电。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的自动可拆卸安全舱门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控制终端,其为可移动设备,所述控制终端根据WIFI无线信号控制所述控制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船舶的自动可拆卸安全舱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终端是手机。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的自动可拆卸安全舱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熔断材料包括以下质量分数的金属:铅80-90%,铜10-20%和银5-10%。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的自动可拆卸安全舱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熔断材料包括以下质量分数的金属:铅82%,铜11%和银7%。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的自动可拆卸安全舱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挂环的数量为10,所述挂钩的数量为10。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船舶的自动可拆卸安全舱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挂钩设置在距离所述舱门的边缘2-3cm的位置处。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的自动可拆卸安全舱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脆性材料为铸铁。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的自动可拆卸安全舱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为LED灯,其外包裹透明缓冲材料。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的自动可拆卸安全舱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深度为2-3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