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帐篷功能的汽车,包括设有尾门的汽车本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侧板、底板、支脚和帆布,所述汽车本体上设有侧板凹槽和底板凹槽,所述侧板、底板分别滑动设置在侧板凹槽和底板凹槽上,所述底板的底部设有用于容纳支脚的支脚槽,所述支脚铰接在支脚槽上,所述帆布可拆卸的安装在尾门和底板之间,还包括弹性件、与边板相吸的磁球,所述支脚包括支杆和边板,所述边板铰接在支杆的低端,所述边板为多个,且沿支杆中心对称,所述支杆为中空支杆,所述磁球滑动设置在支杆内,所述弹性件连接在磁球和支杆之间,所述边板的截面呈三角形,且该边板的锐角边与支杆铰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帐篷功能的汽车,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磁性件、第二磁性件和与第一磁性件、第二磁性件均可相吸的延长板,所述第一磁性件、第二磁性件均固定在尾门上,所述延长板铰接在尾门上,且延长板位于第一磁性件和第二磁性件之间。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帐篷功能的汽车,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三磁性件和第四磁性件,所述第三磁性件、第四磁性件分别固定在帆布的两端。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帐篷功能的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杆为玻璃纤维支杆。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帐篷功能的汽车,所述第一磁性件、第二磁性件、第三磁性件、第四磁性件和磁球均为永磁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