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涵道动力装置,包括
第一涵道,所述第一涵道内设有第一旋翼装置,所述第一旋翼装置与所述第一涵道共轴线设置,且所述第一旋翼装置由第一动力装置驱动并绕所述第一涵道的轴线旋转;
其特性在于:
所述第一涵道外设置有第二涵道,所述第二涵道与所述第一涵道共轴线设置,且所述第二涵道内设有由第二动力装置驱动的第二旋翼装置,所述第二旋翼装置位于所述第一涵道与所述第二涵道之间,且所述第二旋翼装置与所述第二涵道共轴线设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涵道动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涵道内设有安装环,所述第一涵道安装在所述安装环内,且所述第二旋翼装置套装在所述第一涵道的外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涵道动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涵道的中部设有安装孔,所述第一动力装置固定在所述安装孔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涵道动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动力装置安装在所述安装孔内,且所述第二动力装置与所述第一动力装置共轴线设置;
所述第一动力装置的转轴为空心轴,所述第二动力装置的转轴穿过所述空心轴。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涵道动力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涵道轴线方向上,所述第一旋翼装置位于距离所述第一涵道入口的三分之一的位置处;
在所述第二涵道轴线方向上,所述第二旋翼装置位于距离所述第一涵道入口的三分之一的位置处。
6.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涵道动力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涵道的轴线方向上,所述第一涵道的入口位于所述第二涵道的入口外侧。
7.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涵道动力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涵道的轴线上,沿气流的流动方向,所述第一涵道的入口位于所述第二涵道入口的上游。
8.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涵道动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旋翼装置的直径为所述第二旋翼装置的直径的0.4倍至0.6倍之间。
9.飞行器,包括,
机架以及固定在所述机架上的涵道动力装置,所述涵道动力装置具有第一涵道,所述第一涵道内设有第一动力装置以及第一旋翼装置,所述第一旋翼装置与所述第一涵道共轴线设置,且所述第一旋翼装置由所述第一动力装置驱动并绕所述第一涵道的轴线旋转;
其特性在于:
所述第一涵道外设置有第二涵道,所述第二涵道与所述第一涵道共轴线设置,且所述第二涵道内设有第二动力装置以及由所述第二动力装置驱动的第二旋翼装置,所述第二旋翼装置位于所述第一涵道与所述第二涵道之间,且所述第二旋翼装置与所述第二涵道共轴线设置。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涵道的中部设有安装环,所述第一涵道安装在所述安装环内,且所述第二旋翼装置套装在所述第一涵道的端部外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