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种丝杆辅助支承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布置于所述丝杆下方的导向件;以及
设置于所述导向件与所述丝杆之间用于辅助支承该丝杆的辅助支承件,其下端与所述导向件之间通过直线导轨副连接而能沿该丝杆轴向往复移动,其顶面的螺旋齿可与所述丝杆的螺旋槽相啮合;
其中,所述导向件具有可供所述辅助支承件的下端进入的凹坑,当所述辅助支承件的下端进入该凹坑时,该辅助支承件的螺旋齿的上端面支承丝杆的外圆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丝杆辅助支承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直线导轨副包括位于所述导向件顶面并沿所述丝杆轴向延伸的导向槽及与所述导向槽滑动配合并由所述辅助支承件下端形成的导向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丝杆辅助支承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槽的横截面呈正四边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丝杆辅助支承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凹坑位于所述导向槽的底面。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丝杆辅助支承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支承件的导向部的底面具有凹腔,该凹腔内嵌入有滚动体,该滚动体与凹腔活动配合并突出该底面。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丝杆辅助支承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滚动体为滚柱。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丝杆辅助支承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凹坑至少在所述丝杆轴向方向的侧面呈圆弧状凸起。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丝杆辅助支承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支承件的螺旋齿的上端面为与所述丝杆的外圆面相适配的曲面。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任一项所述的丝杆辅助支承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支承件为多个时,其分别位于支承所述丝杆的主轴箱的相对两侧或者同一侧,且该主轴箱能沿该丝杆轴向往复移动。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丝杆辅助支承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支承件之间相向面及所述主轴箱与相应辅助支承件之间相向面分别具有对置的凸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