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蒸汽发生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座,所述底座的顶部敞开,所述底座内设有分隔壁;
盖体,所述盖体封闭所述底座以与所述底座和所述分隔壁限定出两个彼此间隔开的外腔室和内腔室,所述外腔室和所述内腔室之间通过至少一个连通槽彼此连通,所述盖体上具有进水口和蒸汽出口,所述进水口和所述蒸汽出口中的其中一个与所述外腔室连通,且所述进水口和所述蒸汽出口中的另一个与所述内腔室连通;
加热元件,所述加热元件设置在所述内腔室和所述外腔室之间以对所述内腔室和所述外腔室加热;
增压开关装置,所述增压开关装置设在所述蒸汽出口处以使所述底座内的水蒸汽从所述蒸汽出口单向排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蒸汽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盖体向下延伸出突出柱,所述突出柱内限定出底部具有通道口的单向通道,所述单向通道的上端与所述蒸汽出口连通,所述增压开关装置设在所述单向通道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蒸汽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增压开关装置包括:密封件;和
弹性元件,所述密封件在所述弹性元件的弹性形变作用力下密封所述通道口。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蒸汽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增压开关装置包括设在所述蒸汽出口处的单向阀片。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蒸汽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通槽位于所述分隔壁的上部且邻近所述盖体。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蒸汽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通槽的延伸方向与所述内腔室的内周壁面相切以形成在所述外腔室内的水蒸汽切向地进入所述内腔室内。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蒸汽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元件对所述内腔室和所述外腔室同时加热。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蒸汽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元件呈螺旋状环绕所述分隔壁的周向并设在所述分隔壁内。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蒸汽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水口与所述外腔室连通,所述蒸汽出口与所述内腔室连通。
10.一种蒸汽发生器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蒸汽发生器。
11.一种家用电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蒸汽发生器系统。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家用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家用电器为吸尘器、挂烫机、油烟机、咖啡机、洗衣机、空调或微波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