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新型木地板烘干设备,包括机架(1),设置在所述机架(1)内的输送单元(2)以及所述输送单元(2)上方的烘干单元(3),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在所述输送单元(2)和所述烘干单元(3)之间的光电检测单元(4),所述光电检测单元(4)包括计数光电部(401)以及平整检测光电部(402),所述烘干单元(3)包括热风快速烘干单元(301)以及普通烘干单元(302);所述光电检测单元(4)包括光电发射机架以及光电接受机架,所述光电发射机架以及光电接受机架分别位于所述输送单元(2)的两侧;所述计数光电部(401)的高度与所述输送单元(2)上的所述地板高度对应,所述平整检测光电部(402)的高度与所述所述输送单元(2)上的所述地板的上端面高度对应;所述输送单元(2)包括输送辊(201)以及设置在所述输送辊(201)两侧的进料口(202)和出料口(203),所述进料口(202)靠近所述热风快速烘干单元(30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木地板烘干 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计数光电部(401)包括计数光电发射枪(40101),所述平整检测光电部(402)包括平整检测光电发射枪(40201),所述平整检测光电发射枪(40201)数量为2-3个,水平设置在所述光电发射机架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木地板烘干 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电接受机架包括计数光电接收块(40102)以及平整检测光电接收块(40202)。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木地板烘干 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热风快速烘干单元(301)包括热风机(30101)、热风通道(30102)以及热风喷嘴(30103),所述热风喷嘴(30103)距离所述输送单元(2)上所述地板上端面的距离为4-8c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木地板烘干 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普通烘干单元(302)包括送风通道(30201)以及风干喷嘴(30202),所述风干喷嘴(30202)距离所述输送单元(2)上所述地板上端面的距离为4-8c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木地板烘干 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输送辊(201)与所述机架(1)底部的距离为40-65cm。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木地板烘干 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架(1)包括用于提高烘干效率和防尘的机架顶罩(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