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轨道交通供电构造,包括车辆的车体(9)、驱动机构(12)和走行轨(11)及道床(5),其特征在于:沿道床(5)延伸方向连续铺设由供电轨(1)、回流轨(2)、绝缘底座(3)和绝缘护罩(4)构成的供电带;绝缘底座(3)的上部设有凸台,凸台两侧的台肩上分别设有供电轨(1)和回流轨(2),绝缘底座(3)的凸台顶部设有绝缘护罩(4);供电杆(6)和回流杆(7)通过绝缘套圈(8)与动车车辆(9)设有驱动机构(10)的前转向架(12)联结;供电杆(6)的首端与驱动机构(10)的输入端口的一端连接,供电杆(6)的末端与供电轨(1)接触;回流杆(7)的首端与驱动机构(10)输入端口的另一端连接,回流杆(7)的末端与回流轨(2)接触;经供电轨(1)、供电杆(6)、驱动机构(10)、回流杆(7)、回流轨(2)构成动车车辆供电回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轨道交通供电构造,其特征在于:在设有供电杆(6)和回流杆(7)的前转向架(12)邻近的后转向架(13)上另设一组辅助供电杆(14)和辅助回流杆(15),辅助供电杆(14)与供电杆(6)之间由辅助供电电缆(16)联通、辅助回流杆(15)和回流杆(7)之间由辅助回流电缆(17)联通,其间隔长度相同,且大于道岔区段的长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轨道交通供电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供电轨(1)和回流轨(2)的安装高度须高于走行轨(11)顶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轨道交通供电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供电轨(1)、回流轨(2)及绝缘底座(3)在道岔区段中断,中断的供电轨(1)和回流轨(2)分别通过供电电缆(18)和回流电缆(19)联通,供电轨(1)和回流轨(2)中断的长度大于等于道岔区段的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