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木皮包覆机,包括机架、设置在机架上的门板输送机构、木皮贴面机构和木皮压合机 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木皮贴面机构包括木皮放卷辊(31)、涂胶辊(32)和导向辊(33),涂胶 辊(32)的上方设有料口向下的胶槽(34);所述木皮压合机构包括主压辊(41)、平压辊(42)、 平压轮(43)和侧压轮(44);所述导向辊(33)的设置使得木皮在放卷时被张紧,且形成一贴 入角度 a,1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皮包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胶槽(34)为一电热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皮包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涂胶辊(32)的斜下方还设置有 与之相应的承托辊(35),所述承托辊(35)与所述涂胶辊(32)之间的间隙与木皮厚度相当。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皮包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门板输送机构包括输送辊 (21)、输送带(22)和托辊(23);所述托辊(23)和所述主压辊(41)之间的间距a与门板厚度相 当;所述托辊(23)和所述平压辊(42)之间的间距b与贴皮门板的厚度相当,且a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皮包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压辊(41)和所述平压辊(42) 高度可调地设置在机架上。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皮包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平压轮(43)和侧压轮(44)均为 压边轮,且均至少有部分轮面伸出贴皮门板的边缘。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皮包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平压辊(42)具有一对,于水平 面内倾斜设置,形成八字形,八字形的喇叭口朝向门板输送方向。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皮包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压辊(41)的直径大于所述平 压辊(42)。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皮包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压辊(41)为主动辊,所述平 压辊(42)、平压轮(43)和侧压轮(44)均为被动辊或者被动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