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六臂星状有机发光材料,其特征在于:具有式(I)所示的结构通式:其中R1选自苯、氟苯、氰基苯、硝基苯、萘、联苯、氰基芴、吡啶、喹啉、异喹啉、苯基咪唑、嘧啶、二苯基三嗪、三唑、砜或磷酰基中的一种;R2选自带有烷基的苯、萘、蒽、芘、芴、三苯胺、咔唑或N-苯基咔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六臂星状有机发光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氟苯、氰基苯或硝基苯都是1~5取代。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六臂星状有机发光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烷基是1~20个碳原子的烷基或1~20个碳原子的烷氧基。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六臂星状有机发光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烷基是1~8个碳原子的烷基或1~8个碳原子的烷氧基。
5.基于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六臂星状有机发光材料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六臂星状有机发光材料作为主体或客体用作有机电致发光器件的发光层。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还包括基底、透明阳极、有机功能层和金属阴极,有机功能层中至少有一层为发光层,有机功能层还包括空穴/电子注入及传输材料。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空穴/电子注入及传输材料为咔唑、芳胺、苯并咪唑或金属配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