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单层旋转舞台车,包括主车架和旋转车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车架转动设置在所述主车架上,且所述旋转车架沿所述主车架纵向移动;
所述旋转车架上固定有车厢;所述车厢包括底板、顶板;在所述底板的两侧铰接有底板展翼;在所述顶板的两侧分别铰接有顶板展翼;所述舞台车还包括第一驱动机构、第二驱动机构;所述第一驱动机构驱动所述底板展翼展开与所述底板同平面或收起作为所述车厢的内侧壁;所述第二驱动机构驱动所述顶板展翼展开与所述顶板同平面或收起作为所述车厢的外侧壁所述顶板通过多根导向柱固定在所述底板上,并通过第四驱动机构驱动所述顶板做上下运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单层旋转舞台车,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主车架和所述旋转车架之间设置有转盘轴承;在所述转盘轴承的底部设置有在所述车主架上滑动的滑块;在所述主车架上还固定有第七驱动机构、第八驱动机构;所述第七驱动机构推动所述转盘轴承做直线运动;所述第八驱动机构推动所述转盘轴承水平转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单层旋转舞台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车架包括两纵梁、连接所述两纵梁的横梁;所述滑块在所述纵梁上滑动;所述第七驱动机构固定在所述横梁上且与所述转盘轴承底部铰接;所述第八驱动机构固定在所述纵梁上且通过旋转力背与所述转盘轴承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单层旋转舞台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七驱动机构、第八驱动机构均为油缸;所述七驱动机构、第八驱动机构的底座分别铰接在所述横梁、纵梁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单层旋转舞台车,其特征在于:与所述底板展翼铰接的还有二级展翼;所述二级展翼铰接在所述底板展翼远离所述底板的侧边;所述二级展翼通过第六驱动机构驱动展开与所述底板展翼同平面或收起处于所述底板展翼与所述顶板展翼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单层旋转舞台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展翼与所述二级展翼的连接处还铰接有多根支撑腿;所述支撑腿为可伸缩腿;所述底板展翼和所述二级展翼收起时,二者之间具有容纳所述支撑腿的容纳腔。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单层旋转舞台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驱动机构、第二驱动机构第四驱动机构、第六驱动机构均为油缸。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单层旋转舞台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驱动机构的底座铰接在所述底板的下表面,顶杆顶端铰接在所述底板展翼水平状态时的下表面;所述第二驱动机构的底座铰接在所述顶板的下表面,顶杆顶端铰接在所述顶板展翼水平状态时的下表面;所述第四驱动机构的底座固定在所述底板上,顶杆固定在所述顶板的下表面;所述第五驱动机构的底座铰接在所述顶板的下表面,顶杆顶端铰接在所述后壁水平状态时的内表面;所述第六驱动机构的底座铰接在所述底板展翼下表面,顶杆顶端铰接在所述二级展翼水平状态时的下表面。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单层旋转舞台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腿包括外筒和内筒;所述外筒套设在所述内筒外;所述内筒具有外螺纹,所述外筒具有内螺纹,所述支撑腿通过所述外筒和所述内筒的旋动来调节高度。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单层旋转舞台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柱包括外柱和内柱;所述内柱套设在所述外柱内;所述内柱在所述外柱内作上下运动;所述外柱底端固定在所述底板上;所述内柱顶端固定在所述顶板下表面;所述第四驱动机构带动所述顶板沿所述导向柱做上下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