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显示屏幕,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幕根据电压的通断呈现透明或不透明的视觉状态;所述显示屏幕包括依次设置的第一透明导电层、液晶层和第二透明导电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显示屏幕,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幕通电时为透明状态,断电时为不透明状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屏幕,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层为聚合物分散导电液晶层。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屏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明导电层和第二透明导电层的材料和结构均相同。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显示屏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明导电层和第二透明导电层均为ITO导电玻璃层或者以石墨烯或银纳米线涂布的透明柔性导电薄膜。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屏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明导电层上远离所述液晶层的一侧涂覆有自清洁涂层。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屏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明导电层和第二透明导电层上远离所述液晶层的一侧分别设置有保护层。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屏幕,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层上涂覆有自清洁涂层。
9.一种屏幕可视化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人体检测装置、权利要求1~8任一所述的显示屏幕和用于控制所述显示屏幕通电和断电的控制开关,所述人体检测装置、控制开关和显示屏幕依次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屏幕可视化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人体检测装置包括人体接近传感器、近红外检测装置、声控装置、触屏装置和 振动传感器中的一种或多种。
11.一种家用电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屏幕可视化控制系统,所述显示屏幕设置在所述家用电器的外壳上。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家用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家用电器包括冰箱、洗衣机、洗碗机、灶台、干燥器、干燥箱、热水器和食品加工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