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废漆/粉尘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第一处理单元、至少一个第二处理单元以及设于第一处理单元、第二处理单元下方的水池;
所述第一处理单元包括风机、封堵构件,所述风机设于封堵构件上,所述风机与水池呈
20-80°;所述第一处理单元还包括第一挡板,所述第一挡板设于水池的上方,以改变废漆/粉尘的运动方向,使得废漆/粉尘进入水池;所述第一挡板的底部与水池相距预设距离;
所述第二处理单元包括滚筒、设于滚筒斜上方的供水单元,所述滚筒与供水单元之间设置有导向板,所述滚筒表面沿着轴向方向设有多个叶片凸起,所述滚筒的转速为300-
2000转/min,导向板在水平方向上距离滚筒中心±(0-90%)r,r为滚筒的半径;
所述供水单元包括用于储存水的储水箱、用于通入水的连接管和用于将水池的水抽入储水箱的动力机构,所述储水箱与连接管连接,所述连接管与动力机构连接;
所述供水单元提供水,水在导向板的导向作用下流向滚筒并形成水帘,滚筒高速旋转使水帘分散为水珠,水珠的密度为500-50000粒/秒,水珠的粒度为0.1-80mm,多个经滚筒分散后的水珠形成水珠墙,水珠墙与水池呈20-8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漆/粉尘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滚筒的转速为1000-
1700转/min;
水珠的密度为5000-30000粒/秒;
水珠的粒度为1-50m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漆/粉尘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挡板设于水池的上方,所述第一挡板与水池呈20-80°;
所述第二处理单元还包括第二挡板,所述第二挡板与水池呈20-80°。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废漆/粉尘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挡板与水池呈50-
65°,所述第二挡板与水池呈50-65°,所述第一挡板的底部与水池相距的预设距离为10-
1000m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漆/粉尘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叶片凸起的宽度与所述滚筒长度之比为2-20:1000。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废漆/粉尘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叶片凸起的形状为三角形、T形、梯形、矩形或弧形。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漆/粉尘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风机包括用于将风机固定在封堵构件上的固定圈,与固定圈连接的固定架,所述固定架和固定圈形成非密闭空间,所述非密闭空间内设有风叶,所述风叶通过连接轴与电机连接;
所述电机包括一密闭的罩体,所述密闭的罩体上设有开口,所述开口上安装有连接管,所述连接管通向外界,用于吸入外界新鲜空气。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废漆/粉尘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轴的长度为100-
500mm。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漆/粉尘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风机与水池呈50-65°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