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高盐废水光催化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筒体、第二筒体及壳体,所述第一筒体的内部具有反应腔,所述反应腔的轴线设置有发光器件,所述第一筒体的进料端可拆卸连接有第一板体,所述第一板体开设有与所述反应腔连通的进料口,所述第一筒体的出料端设置有与所述反应腔连通的出料口,所述壳体套设于所述第一筒体的远离所述反应腔的一侧并与所述第一筒体之间形成容纳腔,所述容纳腔的两端开口固定防水轴承,所述容纳腔内设置有转动连接于所述防水轴承的转轴,所述转轴套设有齿轮,所述第一筒体的远离所述容纳腔的一侧设置有多组第一光催化板组,每组所述第一光催化板组包括沿所述第一筒体的轴线方向并排设置的多个第一光催化板,沿所述第一筒体的轴线方向相邻两个所述第一光催化板之间开设有连通所述反应腔及所述容纳腔的安装槽,所述第二筒体套设于所述第一筒体外且位于所述容纳腔内,所述第二筒体的靠近所述第一筒体的一侧可拆卸连接有多个第二光催化板,每个所述第二光催化板滑动设置于所述安装槽并伸入所述反应腔,所述第二筒体的远离所述第一筒体的一侧设置有与所述齿轮啮合的齿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盐废水光催化装置,其特征在于,多组所述第一光催化板组沿所述第一筒体的轴线均匀分布。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高盐废水光催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槽、所述第一光催化板、所述第二光催化板对应的圆周角的比值为1.5‑2.5:1:1。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高盐废水光催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槽、所述第一光催化板、所述第二光催化板对应的圆周角的比值为2:1: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盐废水光催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催化板与所述第一筒体可拆卸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盐废水光催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水轴承的远离所述容纳腔的一侧滑动设置有齿条,所述转轴穿过所述防水轴承与所述齿条啮合。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盐废水光催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料端与所述第一板体螺纹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盐废水光催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器件的两端分别与所述进料端及所述出料端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盐废水光催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板体开设有与所述反应腔连通的进气口。
10.一种高盐废水光催化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预处理单元、后处理单元及权利要求
1‑9任一项所述的高盐废水光催化装置,所述预处理单元与所述进料口连通,所述后处理单元与所述出料口连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