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平移升降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平移机构,包括第一基座、第一驱动组件、第一平移滑轨以及第一平移滑块;
第二平移机构,包括第二基座、第二驱动组件、第二平移滑轨以及第二平移滑块;以及升降机构,包括第三基座、第三驱动组件、第三平移滑轨、第三平移滑块以及升降主动台;
其中,所述第一平移滑轨沿第一方向设置于所述第一基座上,所述第二基座与所述第一驱动组件连接,并通过所述第一平移滑块沿所述第一方向平移连接于所述第一平移滑轨上;所述第二平移滑轨沿与所述第一方向相交的第二方向设置于所述第二基座上,所述第三基座与所述第二驱动组件连接,并通过所述第二平移滑块沿所述第二方向平移连接于所述第二平移滑轨上;第三平移滑轨沿第三方向设置于所述第三基座上,所述升降主动台与所述第三驱动组件连接,并通过所述第三平移滑块沿所述第三方向平移连接于所述第三平移滑轨上,且所述升降主动台背向所述第三平移滑轨的表面设置有沿所述第三方向倾斜的升降驱动面;
所述升降机构还包括第一升降滑轨、第一升降滑块以及升降从动台,所述第一升降滑轨沿所述升降驱动面的倾斜方向设置于所述升降驱动面上,所述升降从动台面向所述第一升降滑轨的表面设置有与所述升降驱动面平行的升降配合面,所述第一升降滑块连接于所述第一升降滑轨和所述升降配合面之间,所述升降从动台相对所述升降主动台沿垂直所述第三方向升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平移升降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第二方向垂直且位于同一平面内,所述第三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所在平面平行。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平移升降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机构包括第二升降滑轨及第二升降滑块,所述第二升降滑轨沿垂直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设置于所述第三基座,所述第二升降滑块设置于所述升降从动台上并滑动连接所述第二升降滑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平移升降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驱动组件包括第一驱动电机、第一驱动丝杆、第一螺母套以及第一联轴器,所述第一驱动丝杆沿所述第一方向设置于所述第一基座上且绕自身轴线方向可旋转,所述第一螺母沿所述第一方向可移动地套设于所述第一驱动丝杆上,所述第二基座固定连接所述第一螺母套,所述第一联轴器同轴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一驱动电机与所述第一驱动丝杆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平移升降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平移机构包括两个用于为所述第一驱动丝杆提供支撑的第一固定凸台,两个所述第一固定凸台沿所述第一方向固定设置于所述第一基座上,所述第一驱动丝杆轴向可转动地固定于两个所述第一固定凸台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平移升降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驱动组件包括第二驱动电机、第二驱动丝杆、第二螺母套以及第二联轴器,所述第二驱动丝杆沿所述第二方向设置于所述第二基座上且绕自身轴线方向可旋转,所述第二螺母套沿所述第二方向可移动地套设于所述第二驱动丝杆上,所述第三基座固定连接所述第二螺母套,所述第二联轴器同轴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二驱动电机与所述第二驱动丝杆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平移升降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驱动组件包括第三驱动电机、第三驱动丝杆、第三螺母套以及第三联轴器,所述第三驱动丝杆沿所述第三方向设置于所述第三基座上且绕自身轴线方向可旋转,所述第三螺母套沿所述第三方向可移动地套设于所述第三驱动丝杆上,所述升降主动台固定连接所述第三螺母套,所述第三联轴器同轴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三驱动电机与所述第三驱动丝杆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平移升降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平移升降机构包括第一光电感应组件,所述第一光电感应组件包括第一发光器及与所述第一发光器配合的第一接收器,所述第一发光器设置于所述第二基座上,所述第一接收器设置于所述第三基座上。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平移升降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平移升降机构包括第二光电感应组件,所述第二光电感应组件包括第二发光器及与所述第二发光器配合的第二接收器,所述第二发光器设置于第三基座上,所述第二接收器设置于所述升降从动台上。
10.一种平移升降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平移升降设备包括机架、设置于所述机架上的平移升降机构以及设置于所述平移升降机构上的产品载具机构,所述平移升降机构为上述权利要求1-9任意一项所述的平移升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