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城市用隐藏式除霾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槽体,设置在所述槽体内用于除霾的除霾机构,设置在所述槽体内且与所述除霾机构配合的再生机构,设置在所述槽体开口处用于启闭的启闭机构,设置在所述槽体底部的排污机构,设置在槽体外侧地面上的护栏机构,以及设置在所述槽体侧壁上用于协调控制除霾机构、再生机构、启闭机构、护栏机构与排污机构的控制机构;
所述除霾机构包括设置在所述槽体上的转动模块,设置在转动模块上的两除霾伸缩杆,设置在除霾伸缩杆端部的除霾模块,设置在所述槽体侧壁上且与所述转动模块相配合的锁紧模块;
所述护栏机构包括护栏槽,设置在所述护栏槽内的多根护栏伸缩杆,设置在所述护栏槽内且与所述护栏伸缩杆相配合的护栏模块,与所述护栏模块相配合的充放气模块。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用隐藏式除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模块包括输出轴两端通过第一转动件设置在槽体上的驱动电机,设置在所述驱动电机外壳上与所述槽体相配合的锁定伸缩杆,设置在所述输出轴的第二转动件,设置在壳体上且与所述除霾模块相配合的竖向传动杆,所述竖向传动杆上设置与第二传动件相配合的第三传动件,以及设置在输出轴端部的定位模块;
所述除霾模块包括除霾筒,设置在所述除霾筒内且通过弹性件与除霾筒内壁相连接的多个静电除霾网,设置在所述除霾筒内且用于驱动气流的除霾叶轮,所述除霾叶轮通过除霾转轴设置在除霾筒内壁上的支架上,所述除霾转轴后端通过除霾传动单元与所述竖向传动杆相连接,以及设置在除霾筒上的径向切槽,设置在所述径向切槽上的密封圈。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城市用隐藏式除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除霾传动单元包括除霾座,设置在所述除霾座上且套设置在竖向传动杆上的第一伞形齿轮,设置在所述除霾座上且与所述除霾转轴固定连接的第二伞形齿轮。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城市用隐藏式除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锁紧模块包括设置在所述槽体侧壁上且与所述锁定伸缩杆相配合的第一行程开关、第二行程开关和第三行程开关,设置在槽体侧壁上且与所述驱动电机外壳上多个凹槽相配合的锁紧伸缩杆。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城市用隐藏式除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模块包括设置在所述输出轴端部凹槽内且与所述输出轴侧壁相配合的定位伸缩杆,设置在所述定位伸缩杆端部的弹性压紧簧,设置在所述弹性压紧簧端部且与所述输出轴表面相配合的压紧片,以及设置在所述压紧片与所述弹性压紧簧接触面上的压力传感器。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用隐藏式除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再生机构包括设置在所述槽体内且位于长轴方向上的第一再生伸缩杆,设置在所述第一再生伸缩杆上端的搅动电机,设置在搅动电机输出轴上的搅动杆,设置在搅动杆端部的搅动软管,设置在所述搅动软管第一端的锁紧环,与所述锁紧环相配合且设置在所述槽体底面的第二再生伸缩杆,所述锁紧环上设置与除霾筒端面相配合的密封圈,所述搅动软管的第二端连接桥接软管,并在桥接软管端部连接自来水管道,且在靠近桥接软管端部的位置设置第一三通阀门,且通过与第一三通阀相连通的第一排污管连接排污机构。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城市用隐藏式除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护栏模块包括套设在所述护栏伸缩杆上的端部护栏气囊,设置在两护栏伸缩杆之间且与护栏槽密封连接的侧面护栏气囊,设置在所述侧面护栏气囊下端面上的充放气口,设置在所述充放气口上的电磁阀;
所述充放气模块包括靠近所述护栏槽的平面设置的充放气管,设置在所述充放气管端部的干燥腔,设置所述充放气管上的微型气泵。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城市用隐藏式除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污机构包括设置在所述槽体下部的沉淀池,设置在沉淀池下底面上连接外界的第二排污管道,所述槽体底面设置连通沉淀池的第三排污管道,设置在沉淀池内且没入沉淀池内液面下的循环管道,且所述循环管道通过设置在所述桥接软管端部且位于所述第一三通阀门后部的第二三通阀门相连通,所述循环管道端部设置过滤器,所述循环管道中部设置微型水泵与水质检测仪,所述沉淀池内设置水位计。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城市用隐藏式除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启闭机构包括设置在所述槽体开口处的两平行的行走轨道,设置在所述行走轨道端部的两隔离转轴,设置在所述隔离转轴上的隔离布,设置在所述隔离布一侧端部的隔离杆,所述隔离杆设置在行走轨道上且所述隔离杆的两端设置与对侧行走轨道端部相连接的弹性拉绳,设置在所述行走轨道中间用于与弹性拉绳相配合的限位板,以及设置在所述隔离转轴端部的隔离电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