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基于共享单车的取物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共享单车本体、容置箱、雨伞、控制器、压力传感器、电子锁、移动终端和共享单车服务器;
所述容置箱固定在所述共享单车本体上,且其外表面设有二维码;所述雨伞设置在所述容置箱内;所述控制器嵌设在所述容置箱内,并与所述共享单车服务器连接;所述压力传感器设置在所述容置箱的底部,并检测容置箱内压力信息,且通过所述控制器将该压力信息传送到所述共享单车服务器;所述电子锁设置在所述容置箱上,并与所述控制器连接,且接收所述控制器的开锁信号而开锁;
所述移动终端扫描容置箱内的二维码后,将移动终端的用户信息传送到所述共享单车服务器;所述共享单车服务器接收该移动终端的用户信息,并判断是否存储有该移动终端的用户信息:若没有存储,则存储该移动终端的用户信息,并通过所述控制器向所述电子锁发送开锁信号;且所述共享单车服务器接收所述压力传感器传送的容置箱内的压力信息,若压力信息发生变化,则所述共享单车服务器向所述移动终端发送开始计费信号;否则,不发送开始计费信号;
若有存储,则通过所述控制器向所述电子锁发送开锁信号;且所述共享单车服务器接收所述压力传感器传送的容置箱内的压力信息,若压力信息发生变化,则所述共享单车服务器还判断是否接收到所述电子锁的上锁信号,若接收到所述电子锁的上锁信号,则向所述移动终端发送结束计费的信号,以结束移动终端的计费,同时删除存储的用户信息;否则,继续计费;
所述电子锁手动上锁后还将上锁信号通过所述控制器传送到所述共享单车服务器;在所述共享单车服务器判断未存储该移动终端的用户信息,且所述共享单车服务器判断所述容置箱内的压力信息发生变化后,若所述共享单车服务器获取到电子锁的上锁信号,则下调计费标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共享单车的取物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共享单车服务器的计费方式为以每小时0.5元的方式计算费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共享单车的取物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共享单车服务器判断未存储该移动终端的用户信息,且所述共享单车服务器判断所述容置箱内的压力信息发生变化后,若所述共享单车服务器未获取到电子锁的上锁信号,则以每小时0.5元计算费用;若获取到电子锁的上锁信号,则以每小时0.2元计算费用。
4.一种基于共享单车的取物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S1:获取扫描容置箱外表面的二维码的移动终端的用户信息;
步骤S2:判断是否存储有该移动终端的用户信息;
步骤S3:若没有存储,则存储该移动终端的用户信息,并向电子锁发送开锁信号,且获取容置箱内的压力信息,若压力信息发生变化,则向移动终端发送开始计费信号;否则,不发送开始计费信号;
步骤S4:若有存储,则向电子锁发送开锁信号;且获取容置箱内的压力信息,若压力信息发生变化,则判断是否接收到电子锁的上锁信号,若接收到电子锁的上锁信号,则结束计费,同时删除存储的用户信息;否则,继续计费;
在步骤S3中,在所述共享单车服务器判断未存储该移动终端的用户信息,且所述共享单车服务器判断所述容置箱内的压力信息发生变化后,若所述共享单车服务器获取到电子锁的上锁信号,则下调计费标准。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共享单车的取物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S3中,计费方式为以每小时0.5元的方式计算费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基于共享单车的取物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S3中,在所述共享单车服务器判断未存储该移动终端的用户信息,且所述共享单车服务器判断所述容置箱内的压力信息发生变化后,若所述共享单车服务器未获取到电子锁的上锁信号,则以每小时0.5元计算费用;若获取到电子锁的上锁信号,则以每小时0.2元计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