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废气除尘装置,包括机架、固定在机架上的净化槽和伸入净化槽内的废气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净化槽的下方设有沉淀桶,净化槽的底面积大于沉淀桶的底面积;所述沉淀桶的中部设有套设于沉淀桶外周的分离筒,分离筒与沉淀桶转动连接且分离筒可相对于沉淀桶上下滑动,分离筒上通过单向轴承连接有导向环,所述沉淀筒外壁上设有螺旋导向槽,所述导向环上固定有与螺旋导向槽配合的导向块;分离筒的上端和下端均与沉淀桶的外壁贴合,分离筒的中部与沉淀桶的外壁之间形成分离腔,分离筒的底部设有阀门,阀门包括阀座、设于阀座内的阀芯和设于阀座内的复位弹簧,阀芯可沿分离筒的径向滑动,阀芯受到离心力时阀门打开;所述沉淀桶上设有可与分离腔连通的漏水孔,分离筒沿沉淀桶向下滑动可将漏水孔封堵;所述净化槽的下方还设有固定在机架上的集水桶,所述沉淀桶和分离筒均位于集水桶内,且分离筒将集水桶上端封闭,分离筒通过棘轮棘爪与集水桶连接,集水桶的底部连接有排水管,排水管的自由端延伸至净化槽的上方;所述机架上设有驱动分离筒上下滑动的驱动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气除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净化槽和沉淀桶通过呈倒锥形的导流筒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废气除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分离筒的内壁上设有可拆卸的多孔的吸附层。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废气除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净化槽的边沿设有过度槽,过度槽的上端高于净化槽的上端,所述排水管的自由端位于过度槽的正上方。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废气除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分离筒的上端和下端与沉淀桶的外壁之间均设有密封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