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大面积浅海围网分级诱捕装置,其特征是,包括主网,主网的周围设有支撑桩柱,主网的上边沿设有套紧环,套紧环的一端连接有提起缆绳,套紧环穿过主网的网目内部,提起缆绳两侧的主网上设有若干漂浮体,套紧环上与提起缆绳相对的一端设有支撑缆绳,支撑缆绳连接在支撑桩柱上;主网包括若干层分级过鱼网,分级过鱼网的网目尺寸从外往内依次减小;分级过鱼网汇交于内部一处且在该处设有限位缆绳,支撑桩柱的上方设有若干个起重装置,限位缆绳、提起缆绳和支撑缆绳分别与起重装置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大面积浅海围网分级诱捕装置,其特征是,所述漂浮体为球形,漂浮体在主网上的位置固定。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大面积浅海围网分级诱捕装置,其特征是,所述支撑桩柱设有两个,主网位于两个支撑桩柱之间,提起缆绳设有两根,两根提起缆绳分别位于不同的支撑桩柱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大面积浅海围网分级诱捕装置,其特征是,所述限位缆绳通过对折的结构穿过每层分级过鱼网两次,限位缆绳的一端固定,另一端连接在支撑桩柱的起重装置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大面积浅海围网分级诱捕装置,其特征是,位于外层的所述分级过鱼网面积小于位于内层的分级过鱼网的面积。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大面积浅海围网分级诱捕装置,其特征是,所述分级过鱼网内设有环形的固定支架。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大面积浅海围网分级诱捕装置,其特征是,所述支撑桩柱为预制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