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全自动卧式劈柴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全自动卧式劈柴机包括整型切断机构(1)、劈切驱动机构(2)和劈砍刀具(3);在木柴的劈切过程中,经过所述整型切断机构(1)修切规矩的需要劈砍的木柴,在所述劈切驱动机构(2)的推动下通过所述的劈砍刀具(3)切分成规定大小的小块木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自动卧式劈柴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整型切断机构(1)包括定型限位装置(4)、固定压紧装置(5)和切断装置(6),需要整型切断的木柴通过所述的定型限位装置(4)确定其长度,需要整型切断的木柴通过所述的固定压紧装置(5)压紧在所述切断装置(6)的切割工位上,压紧在所述切断装置(6)的切割工位上的木柴在该切断装置(6)的配合下切割成规定长度的坯料。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全自动卧式劈柴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定型限位装置(4)由一块位置可调节的定位板构成,所述的切断装置(6)为一把圆盘锯或是一台链条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全自动卧式劈柴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压紧装置(5)包括压杆(7)、限位导轨架(8)和液压驱动杆(9),活动的安装在所述限位导轨架(8)上的压杆(7)通过所述的液压驱动杆(9)沿导轨方向可往复移动,沿导轨方向可往复移动的压杆(7)在向下移动的过程中通过所述液压驱动杆(9)输入的动力压紧需要固定的木柴。
5.根据权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全自动卧式劈柴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劈切驱动机构(2)由一套液压推杆系统(10)或一套机械推杆系统构成,在该液压推杆系统(10)或机械推杆系统的运力输出端上设置有推板(11);经过所述整型切断机构(1)修切规矩的需要劈砍的木柴,通过所述的推板(11)在所述液压推杆系统(10)或机械推杆系统输出的动力驱动下推向所述的劈砍刀具(3)。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全自动卧式劈柴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劈砍刀具(3)包括可调式刀架(12)和固装在该可调式刀架(12)上的切割刀盘(13);在木柴的劈切过程中,所述切割刀盘(13)的劈切中心通过所述的可调式刀架(12)调整,经过所述可调式刀架(12)调整的切割刀盘(13)的劈切中心与所述推板(11)的轴向中心(14)重合。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全自动卧式劈柴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切割刀盘(13)包括中心刀环(15)和至少三件片刀(16),各件所述的片刀(16)沿所述中心刀环(15)周向均布在该中心刀环上,所述的切割刀盘(13)通过各件所述片刀(16)未与所述中心刀环(15)连接的一端固装在所述的可调式刀架(12)上。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全自动卧式劈柴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全自动卧式劈柴机还包括可移动式机架(17),所述的劈砍刀具(3)位置可调节的安装在所述可移动式机架(17)一端的中下部,所述的劈切驱动机构(2)和所述的劈砍刀具(3)均安装在所述的可移动式机架(17)内,安装在所述的可移动式机架(17)内的劈切驱动机构(2)与劈砍刀具(3)同轴,所述的整型切断机构(1)安装在所述劈砍刀具(3)上方靠后的可移动式机架(17)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全自动卧式劈柴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全自动卧式劈柴机还包括自动送料机构(18),所述的自动送料机构(18)布置在所述劈切驱动机构(2)上方的可移动式机架(17)上,所述自动送料机构(18)的输料中心与所述整型切断机构(1)的物料中心(19)同轴。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全自动卧式劈柴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自动送料机构(18)包括驱动电机(20)、皮带传动系统(21)和带有链条传递组件的输送滚筒组(22),相邻两组所述的输送滚筒组(22)之间通过所述的链条传递组件连接,所述的驱动电机(20)通过所述的皮带传动系统(21)与输入端的那一组所述的输送滚筒组(22)连接,构成每一组所述输送滚筒组(22)的输送滚筒呈中间小两头大的腰鼓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