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船舶用灭火器放置机,包括底座(1),所述底座(1)的底部两侧均固定连接有移动轮(2),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顶部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支撑板(3),所述支撑板(3)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横杆(4),所述横杆(4)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支杆(5),所述支杆(5)的底端固定连接有固定装置(6),所述固定装置(6)包括第一固定板(61)和第二固定板(62),所述第一固定板(61)和第二固定板(62)的一端通过转轴(64)活动链接,所述第一固定板(61)和第二固定板(62)的另一端均固定连接有定位块(63),并且定位块(63)上穿插设置有螺杆(65),所述螺杆(65)的一端螺纹连接有螺帽(66),所述第一固定板(61)的一侧固定连接有连接块(67),且连接块(67)的顶部与支杆(5)的底端固定连接;
所述底座(1)的顶部且位于两个支撑板(3)之间固定连接有电动推杆(10),所述电动推杆(10)的顶端与支撑装置(7)的底部固定连接,所述支撑装置(7)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滑块(8),所述滑块(8)的一端与支撑板(3)的内侧滑动连接,所述底座(1)的前表面从左往右依次固定连接有控制器(11)和蓄电池(12),所述蓄电池(12)通过控制器(11)与电动推杆(10)电性连接,所述支撑装置(7)包括L形板(71),所述L形板(71)的内壁上设置有支撑块(72),并且支撑块(72)的顶部开设有凹槽,且凹槽的内壁上设置有海绵垫(7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船舶用灭火器放置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装置(6)的数量不少于五个,并且五个固定装置(6)等距离设置在横杆(4)的底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船舶用灭火器放置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板(61)和第二固定板(62)均为凹形板,并且第一固定板(61)和第二固定板(62)的凹形内壁上均固定连接有橡胶垫(68)。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船舶用灭火器放置机,其特征在于:所述L形板(71)与固定装置(6)对齐设置,并且L形板(71)与固定装置(6)位于横杆(4)的前方。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船舶用灭火器放置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块(72)的数量至少为五个,并且每个支撑块(72)对应一个固定装置(6)。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船舶用灭火器放置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板(3)的内侧开设有供滑块(8)滑动的长形槽(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