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零部件干燥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烘干单元、出料单元和擦干单元,烘干单元包括上端开口的加热筒和设在加热筒内的加热机构,加热筒的侧壁上开有第一气口和位于第一气口下方的第二气口;加热筒内滑动连接有放料板,放料板与加热筒之间连接有第一弹簧;加热筒上设有单向进气阀,加热筒的侧壁上铰接有料门;加热筒的内壁上开有滑槽,滑槽上滑动连接有用于堵塞第二气口的挡板,挡板与加热筒之间连接有第二弹簧,放料板上设有能将挡板顶开的顶杆;擦干单元包括从上到下依次设置的动力机构、转动机构和擦干机构,动力机构包括活塞筒和滑动连接在活塞筒内的柱塞,柱塞与活塞筒之间连接拉簧,活塞筒上连接有气管,气管的另一端连接在第一气口上;转动机构包括圆环筒和位于圆环筒内的推柱,推柱转动连接在柱塞上,圆环筒的内壁开有螺旋形的凹槽,推柱上设有一端卡合在凹槽内的推杆;擦干机构包括固定在推柱上的滑动筒和滑动连接在滑动筒内的活塞,活塞与滑动筒之间连接有第三弹簧;活塞上设有“L”形的清洁杆,清洁杆的一侧上设有用于擦干零部件表面水滴的吸水条;出料单元包括连通管和位于加热筒一侧的固定筒,固定筒内滑动连接有推板,推板上固定有能伸入加热筒并将零部件推出料门的顶柱;连通管的一端连接在固定筒上,另一端连接在第二气口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零部件干燥设备,其特征在于:放料板上开有通腔和与通腔连通的卡槽,通腔内滑动连接有滑板,滑板上设有与卡槽卡合的凸起;加热筒的底部设有能将滑板顶起的固定杆。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零部件干燥设备,其特征在于:滑动筒上设有第一单向阀;清洁杆内开有与滑动筒连通的空腔和与空腔连通的通孔,清洁杆上设有第二单向阀。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汽车零部件干燥设备,其特征在于:加热机构为电加热板;加热筒上部的内壁开有凹腔,电加热板嵌套在凹腔内。
5.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汽车零部件干燥设备,其特征在于:推杆上转动连接有卡合在凹槽内的滚球。
6.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汽车零部件干燥设备,其特征在于:柱塞的下端固定有截面为倒T形的连接杆,推柱上开有转动槽,连接杆的下部卡合在转动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