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漆包线生产用放线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垂直设置的基板,所述的基板的下端固定设置底座,所述的基板的一侧水平设置固定块,所述的固定块上活动设置放线骨架组件,所述的放线骨架组件包括伸缩杆、第一骨架和第二骨架,所述的伸缩杆一侧滑动设置在固定块侧壁上,所述的伸缩杆的一端固定第一骨架,所述的伸缩杆的另一端固定第二骨架;
所述的第一骨架包括第一半环形支承板和第一连接杆,所述的伸缩杆一端沿圆周方向固定第一半环形支承板,所述的第一半环形支承板内侧沿圆周方向设置若干第一连接杆,所述的第一连接杆一端固定在第一半环形支承板内壁上,所述的第一连接杆的另一端固定在伸缩杆端部;所述的第一半环形支承板外壁沿圆周方向上开设燕尾槽;所述的第二骨架包括第二半环形支承板和第二连接杆,所述的伸缩杆另一端沿圆周方向固定第二半环形支承板,所述的第二半环形支承板内侧沿圆周方向设置若干第二连接杆,所述的第二连接杆一端固定在第二半环形支承板内壁上,所述的第二连接杆的另一端固定在伸缩杆端部;所述的第二半环形支承板外壁沿圆周方向上开设燕尾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漆包线生产用放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基板一侧位于放线骨架组件上部还设置第一垫块,所述的第一垫块上沿长度方向开设第一滑槽,所述的第一滑槽内滑动设置第一张紧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漆包线生产用放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基板一侧位于放线骨架组件下部还设置第二垫块,所述的第二垫块上沿长度方向开设第二滑槽,所述的第二滑槽内滑动设置第二张紧轮。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漆包线生产用放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张紧轮与放线骨架组件位于同一水平面内。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漆包线生产用放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张紧轮与放线骨架组件位于同一水平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