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人工鱼礁,其特征在于:包括鱼礁本体(1),所述鱼礁本体(1)为中空结构,所述鱼礁本体(1)上设置有若干个使鱼类通过的开口,所述鱼礁本体(1)上设置有若干个用于刺入海底土层或者临近鱼礁的固定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工鱼礁,其特征在于,所述鱼礁本体(1)为六面体结构,所述鱼礁本体(1)内部设置有可供鱼类栖息的空腔,所述鱼礁本体(1)表面设置的开口呈不规则形状,所述开口不规则分布于鱼礁本体(1)表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人工鱼礁,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为固定刺(3),所述固定刺(3)分别设置在鱼礁本体(1)每条棱的两端并与棱的方向平行。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人工鱼礁,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刺(3)包括与鱼礁本体(1)的棱平行的中心杆,所述中心杆上设置有至少一个倒钩组,中心杆上的倒钩组分别沿着中心杆轴线方向依次设置,所述倒钩组均由四个均匀设置在中心杆侧面的倒钩组成。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一种人工鱼礁,其特征在于,所述鱼礁本体表面包裹有铁丝网(2),所述铁丝网(2)在鱼礁本体开口位置处设置有与开口形状相对应的镂空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一种人工鱼礁,其特征在于,所述鱼礁本体(1)上设置有吊环(4)。
7.根据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人工鱼礁的投放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具体步骤:
1)确定投放地点,将待投放的人工鱼礁装船,行驶至预定的投放点;
2)将待投放的鱼礁排成一行,利用钢索分别穿过设在人工鱼礁上的吊环,将人工鱼礁串接起来,将最后一个人工鱼礁与钢索端部固定;
3)将串接好的人工鱼礁投入预定水域,启动船对投入水中的人工鱼礁进行拖行;
4)切断钢索,完成投放。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人工鱼礁投放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2)中,一次串接的人工鱼礁数量为20-30个。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人工鱼礁投放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钢索的施放长度至少为人工鱼礁的总长度与三倍水深之和。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人工鱼礁投放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3)中,船对投入水中的人工鱼礁的拖行距离控制在10-2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