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拼车优先管控策略实施效益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车联网环境下获取无拼车行为的常规运行状态下路网的交通运行数据,进而得到常规运行状态下路网中所有车辆的行驶里程和出行总时耗,然后在车联网环境下获取融入拼车行为发生交通出行方式转移后的路网交通运行数据,对设置HOV车道后的行驶里程和出行总时耗进行测算,最终以路网中车辆行驶里程节省率和人均出行时耗减少率对路网运行效益进行评价。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拼车优先管控策略实施效益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常规运行状态下路网中车辆行驶里程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Sij0是无拼车行为时路网中第j条路段第i辆车的行驶里程,km;S0是无拼车行为时路网中车辆的行驶总里程,km。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拼车优先管控策略实施效益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常规运行状态下路网中出行总时耗的计算公式为:PI0=Pb0*Tb0+Pc0*Tc0,其中:PI0是无拼车行为的常规运行状态下的出行总时耗,Pb0是无拼车行为的常规运行状态下的高乘载率车辆出行人数,Tb0是无拼车行为的常规运行状态下的高乘载率车辆人均出行时间,Pc0是无拼车行为的常规运行状态下的低乘载率车辆出行人数,Tc0是无拼车行为的常规运行状态下的低乘载率车辆人均出行时间。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拼车优先管控策略实施效益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设置HOV车道后的行驶里程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Sij1是交通出行方式转移后路网中第j条路段第i辆车的行驶里程,S1是交通出行方式转移后路网中车辆的行驶总里程。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拼车优先管控策略实施效益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设置HOV车道后的出行总时耗的计算公式为:PI1=Pb1*Tb1+Pc1*Tc1,其中PI1是交通出行方式转移后的出行总时耗,Pb1是交通出行方式转移后的高乘载率车辆出行人数,Tb1是交通出行方式转移后的高乘载率车辆人均出行时间,Pc1是交通出行方式转移后的低乘载率车辆出行人数,Tc1是交通出行方式转移后的低乘载率车辆人均出行时间。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拼车优先管控策略实施效益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交通出行方式转移的状态函数f(k)为:出行时间增加比例k<10%时,f(k)=-3.84k+0.6426;k处于10%-30%时,f(k)=-1.179k+0.3765;k处于30%-50%时,f(k)=-0.1045k+0.05415;
k>50%时,f(k)=-0.0038k+0.0038。
7.如权利要求2或4所述的一种拼车优先管控策略实施效益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路网车辆行驶里程节省率的计算公式为:
8.如权利要求3或5所述的一种拼车优先管控策略实施效益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均出行时耗减少率p为: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拼车优先管控策略实施效益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交通运行数据包括车联网环境下,通过GPS、RFID、4G通信实时获取的车辆位置、行驶速度、行程时间、承载人数及途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