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青少年健身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设置有复位元件的拉力装置、设置有滑轮(414)的吊轮(4)、用于套设在脚上的拉环(7)以及拉绳(6),所述拉绳(6)挂设在滑轮(414)上,拉绳(6)的一端与复位元件固定,另一端与拉环(7)固定;所述吊轮(4)设置在连接杆(3)上,所述连接杆(3)两端分别设置有立柱(1)和支杆(5),所述立柱(1)上设置有至少两个高度不同的调节孔(117),所述立柱(1)上还设置有锯齿条(115);所述拉力装置为拉力箱(2),所述拉力箱(2)包括移动筒(211)和拉力筒(213),所述移动筒(211)上设置有定位孔,所述定位孔内设置有一端插接在调节孔(117)内的插栓(9),所述移动筒(211)内设置有与锯齿条(115)配合的阻尼锯齿(212);所述拉力筒(213)内设置有复位元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青少年健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复位元件包括至少两个重量块(216)、贯穿重量块(216)的提竿(219)以及插销(217),所述重量块(216)上设置有插孔,所述提竿(219)上设置有与插孔连通的穿孔,所述插销(217)插接在插孔和穿孔内,所述提竿(219)与拉绳(6)固定。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青少年健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插销(217)上设置有保险绳(218),所述保险绳(218)与拉力筒(213)连接。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青少年健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竿(219)上设置有扣环(220),所述拉绳(6)与扣环(220)固定。
5.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青少年健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吊轮(4)包括滑块(411)和固定架(412),所述连接杆(3)上设置有与滑块(411)配合的滑槽(311),所述固定架(412)一端与滑块(411)固定,另一端设置有滑轮(414),所述滑轮(414)内套装有固定轴(413),所述固定轴(413)的两端分别固定在固定架(412)上。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青少年健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块(411)上设置有螺孔,所述螺孔内设置有用于固定滑块(411)的螺栓。
7.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青少年健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1)包括底座(111)、顶座(114),设置在底座(111)和顶座(114)之间的承重柱(112)以及套装在承重柱(112)外的壳体(113)。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青少年健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13)和承重柱(112)上设置有供拉绳(6)穿过的绳孔(116)。
9.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青少年健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筒(211)设置在使用者背靠的一侧,所述移动筒(211)上设置有背带(8)。
10.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青少年健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拉环(7)上设置有用于将脚踝固定的固定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