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木质航模飞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机身、驾驶舱和两个主翼;所述驾驶舱与机身的一端卡接相连;两个所述主翼分别设于机身的两侧;位于所述机身的另一端设置两个微喷;位于两个所述微喷上方的机身上设置两个尾翼;
所述机身包括一块竖直支撑板、若干横向支撑板和若干支杆;若干所述横向支撑板平行设置;每个所述横向支撑板中间位置均开设一条槽缝,竖直支撑板依次穿过若干槽缝并与若干横向支撑杆连接;位于每个所述横向支撑板的外沿边缘上开设有若干凹槽;若干所述支杆穿过每个横向支撑板并卡接于凹槽内;所述驾驶舱的前端与雷达罩一体化切割成型,其后端卡接于横向支撑板两侧的槽缝内;
靠近所述驾驶舱的机身两侧设置鸭翼;所述鸭翼和主翼上均开设有若干均匀分布的矩形通孔;所述鸭翼和主翼的边端与机身上的支杆卡接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质航模飞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机身底部为底架,底架与机身之间形成进气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质航模飞机,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微喷卡接于横向支撑板的两侧槽缝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质航模飞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沿横向支撑板的外沿均匀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质航模飞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竖直支撑板上开设有若干圆形通孔、椭圆通孔或矩形通孔。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质航模飞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横向支撑板的两侧对称开设有通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