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具有指纹识别功能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玻璃盖板(110),用于为手指进行指纹识别时提供触摸界面;
液晶面板(120),位于所述玻璃盖板(110)下方,用于显示图像;
背光模组(130),位于所述液晶面板(120)下方,用于为所述液晶面板(120)显示图像提供光源;
发光组件(140),位于所述玻璃盖板(110)的下方且与所述液晶面板(120)互不遮挡,用于发光并照射所述手指以产生返回光,所述返回光用于所述终端设备对所述手指进行所述指纹识别。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组件(140)位于所述液晶面板(120)的底部边缘。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组件(140)的发光平面与所述玻璃盖板(110)的表面之间的夹角的取值范围为0°至60°。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夹角的取值范围为30°至45°。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采用光学胶或光学斜台(142)填充所述夹角。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面板(120)包括:指纹感应区域(121),所述指纹感应区域(121)用于:所述手指触摸以进行所述指纹识别,所述发光组件(140)发出的光照射所述手指产生的所述返回光透过所述指纹感应区域(121)。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组件(140)包括至少一个红外灯(141)。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红外灯中每个红外灯的发光波长的范围为760nm至1000nm。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每个红外灯的发光波长为850nm或
940nm。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组件(140)包括两组红外灯,所述两组红外灯到所述指纹感应区域(121)的中心的距离相等。
11.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设备还包括:第一驱动单元,所述第一驱动单元用于:控制所述发光组件(140)发光。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驱动单元用于:采用直流或脉冲驱动的方式,控制所述发光组件(140)发光。
1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设备还包括:呼吸灯组件(150),所述呼吸灯组件(150)位于所述玻璃盖板(110)下方且位于所述液晶面板(120)底部边缘,与所述液晶面板(120)互不遮挡。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呼吸灯组件(150)包括:至少一个可见光灯(151)和导光带(152),所述导光带(152)贴于所述玻璃盖板(110)下方,用于传导所述至少一个可见光灯(151)的光线。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可见光灯(151)为两个可见光灯,所述两个可见光灯位于所述导光带(152)的两端。
16.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设备还包括:第二驱动单元,所述第二驱动单元用于:控制所述呼吸灯组件(150)在目标条件下,按照工作周期循环闪烁。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驱动单元用于:采用脉冲宽度调制PWM驱动的方式,控制所述呼吸灯组件(150)在目标条件下,按照工作周期循环闪烁。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周期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包括:渐亮阶段和渐暗阶段。
19.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周期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包括:渐亮阶段、常亮阶段、渐暗阶段和常暗阶段。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渐亮阶段和所述渐暗阶段的持续时间相等;
所述常亮阶段和所述常暗阶段的持续时间相等。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渐亮阶段的占空比分多个档位线性增加,所述渐暗阶段的占空比分多个档位线性降低。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渐亮阶段的占空比分16个档位线性增加,所述渐暗阶段的占空比分16个档位线性降低。
2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设备还包括:指纹识别模组(160),用于接收所述返回光,并根据所述返回光对所述手指进行所述指纹识别。
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纹识别模组(160)位于所述背光模组(130)的下方。
25.一种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应用于具有玻璃盖板和液晶面板的液晶显示屏幕,所述指纹识别装置包括:发光组件,用于设置在位于所述玻璃盖板的下方且与所述液晶面板互不遮挡,并用于照射手指以产生返回光;
指纹识别模组,用于接收所述返回光,并根据所述返回光对所述手指进行所述指纹识别。
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组件具体用于设置在所述液晶面板的底部边缘,并与所述液晶面板的表面之间具有预定夹角。
27.根据权利要求25或26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组件的发光平面与所述玻璃盖板的表面之间的预定夹角的取值范围为0°至60°。
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定夹角的取值范围为
30°至45°。
29.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定夹角所对应的间隙采用光学胶或光学斜台进行填充。
30.根据权利要求25或26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纹识别装置的指纹感应区域位于所述液晶面板的显示区域,所述指纹感应区域用于提供界面供手指触摸以进行指纹识别,其中所述发光组件用于发出光线照射所述手指以使得产生的所述返回光透过所述指纹感应区域。
31.根据权利要求30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组件包括至少一个红外灯。
32.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红外灯中每个红外灯的发光波长的范围为760nm至1000nm。
33.根据权利要求32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红外灯的发光波长为
850nm或940nm。
34.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组件包括两组红外灯,所述两组红外灯到所述指纹感应区域的中心的距离相等。
35.根据权利要求25或26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驱动单元,用于采用直流或脉冲驱动的方式控制所述发光组件发光。
36.根据权利要求25或26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呼吸灯组件,用于设置在所述玻璃盖板下方的底部边缘,并与所述液晶面板互不遮挡。
37.根据权利要求36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呼吸灯组件包括至少一个可见光灯和导光带,所述导光带用于贴于所述玻璃盖板下方,以传导所述至少一个可见光灯的光线。
38.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可见光灯为两个可见光灯,所述两个可见光灯位于所述导光带的两端。
39.根据权利要求36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二驱动单元,用于控制所述呼吸灯组件在目标条件下,按照工作周期循环闪烁。
40.根据权利要求39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驱动单元用于采用脉冲宽度调制驱动的方式,控制所述呼吸灯组件在目标条件下,按照工作周期循环闪烁。
41.根据权利要求40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周期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包括渐亮阶段和渐暗阶段。
42.根据权利要求40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周期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包括:渐亮阶段、常亮阶段、渐暗阶段和常暗阶段。
43.根据权利要求42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渐亮阶段和所述渐暗阶段的持续时间相等;所述常亮阶段和所述常暗阶段的持续时间相等。
44.根据权利要求43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渐亮阶段的占空比分多个档位线性增加,所述渐暗阶段的占空比分多个档位线性降低。
45.根据权利要求44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渐亮阶段的占空比分16个档位线性增加,所述渐暗阶段的占空比分16个档位线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