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的塑性变形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使待操作的材料被推动从模具转角挤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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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的初始位以≥10·s 的应变率到达所述转角挤压通道的结束位而转变形成已操作的材料的过程;包括:使待操作的材料处于所述转角挤压通道的初始位;使冲击装置向所述模具的材料推动部件释放冲击能量;以及在所述转角挤压通道的结束位获得由受冲击能量激发的材料推动部件的推动而经过转角挤压通道转变形成的已操作的材料;所述冲击装置是一种利用被膨胀中气体驱动并在膛内加速而在炮口获得所需速度的弹丸来撞击材料推动部件的气炮;所述气炮采用一级轻气炮;则该一级轻气炮的炮口弹丸出速≥100m/s。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材料的塑性变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弹丸包含作为基础的弹丸后部以及设置在弹丸后部上用于直接撞击材料推动部件的弹丸前部,所述弹丸后部的材料的密度和硬度均小于弹丸前部的材料的密度和硬度。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材料的塑性变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材料推动部件包含用于直接接受弹丸撞击的材料推动部件后部以及设置在材料推动部件后部上用于与所述模具转角挤压通道上所述初始位所在的初始通道适配的材料推动部件前部,所述材料推动部件后部的横截面面积大于材料推动部件前部的横截面面积。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材料的塑性变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材料推动部件后部与材料推动部件前部同轴设置;所述模具中具有用于安装所述材料推动部件的台阶孔,该台阶孔的大孔与材料推动部件后部相适配而小孔与材料推动部件前部相适配并形成转角挤压通道上所述初始位所在的初始通道。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材料的塑性变形方法,其特征在于:当待操作的材料位于转角挤压通道的初始位时,所述材料推动部件后部部分伸出台阶孔的大孔外侧。
6.如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材料的塑性变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转角挤压通道为一个T形通道或内角Φ为60°‑160°的L形通道。
7.如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材料的塑性变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具为一个等通道转角挤压模具。
8.如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材料的塑性变形方法,其特征在于:使所述材料在该材料与转角挤压通道之间存在接触面润滑的条件下从所述初始位到达结束位。
9.如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材料的塑性变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待操作的材料为实践上可接受的金属。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材料的塑性变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待操作的材料为铝或铝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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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材料的塑性变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应变率≥10·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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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材料的塑性变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应变率≥10·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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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材料的塑性变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应变率≥10·s 。
1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材料的塑性变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级轻气炮的炮口弹丸出速≥200m/s。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材料的塑性变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级轻气炮的炮口弹丸出速≥300m/s。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材料的塑性变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级轻气炮的炮口弹丸出速≥400m/s。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材料的塑性变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级轻气炮的炮口弹丸出速≥500m/s。
18.铝或铝合金,其特征在于:含有微米‑毫米级形变孪晶,所述微米‑毫米级形变孪晶的长度为1‑1000微米而宽度为0.1‑100微米;由权利要求1‑17中任意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材料的塑性变形方法制备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