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土壤快速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取样筒,内部沿轴向设有贯穿所述取样筒顶壁和底壁的收集腔以及沿轴向设有至少一个贯穿所述取样筒顶壁的集土腔,且所述收集腔与所述集土腔之间经至少一个通孔相通,所述取样筒的顶壁上还设有与所述集土腔贯通的用于供取出土壤的取样口;
提土器,上端位于所述取样筒的顶壁外,且下端经所述集土腔穿入并延伸至所述集土腔的底端,用于将进入所述集土腔内的土壤样本取出,所述提土器包括提土板和盖板,所述提土板水平设置在所述集土腔内,且与所述集土腔的内壁滑动配合,所述盖板用于封盖所述取样口;
钻杆,上端位于所述取样筒的顶壁外,且下端经所述收集腔穿入并延伸至所述收集腔的底端;
电机,与所述钻杆的下端连接;和旋转钻头,与所述电机的输出轴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土壤快速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样筒的顶壁和底壁上分别设有与所述收集腔贯通的滑行孔和钻孔,所述滑行孔与所述钻杆滑动配合,所述钻孔用于供所述旋转钻头旋进旋出。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土壤快速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集土腔为两个,对称设置在所述收集腔的两侧。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土壤快速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提土器还包括:拉杆,下端与所述提土板连接,上端位于所述集土腔外;和拉环,与所述拉杆的顶端固定连接;
所述盖板,设置在所述拉杆上。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土壤快速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样筒的外壁相对设置有两个辅助踏板。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土壤快速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钻杆的上端设有供手部扶持的握柄。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土壤快速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钻杆的上端侧壁上设有用于供测量移动深度的刻度值。
8.如权利要求1‑7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土壤快速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钻头包括:
旋转本体,一端为用于与所述电机输出轴连接的柱体,另一端为用于钻入土壤的锥体;
和
螺旋刀片,沿所述旋转本体的长度方向螺旋设置。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土壤快速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样筒靠近所述集土腔底壁的一端为锥体,所述锥体的中心设有用于所述旋转钻头旋进旋出的钻孔。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土壤快速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钻杆上水平设置有与所述收集腔的内壁滑动配合的活塞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