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γ-丁内酯二聚体抗癌化合物或该化合物的盐,结构如式I:其中,R1,R2均选自氢原子、C1~10的烷基、芳香基、烷氧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γ-丁内酯二聚体抗癌化合物,其特征在于,R1,R2均选自C1~6的烷基。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γ-丁内酯二聚体抗癌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R1选自乙基或正丙基。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γ-丁内酯二聚体抗癌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R2选自甲基或乙基。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γ-丁内酯二聚体抗癌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γ-丁内酯二聚体抗癌化合物结构式选自下述式II、式III、式IV、式V:
6.一种权利要求1所述γ-丁内酯二聚体抗癌化合物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包括: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γ-丁内酯二聚体抗癌化合物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a中,醋酸体系中4-甲基哌啶催化下,丙二酸二酯与醛反应制备化合物VII;步骤b中,过氧化苯甲酰催化下,化合物VII与NBS反应制备含化合物VIII的反应液;步骤c中,步骤b所制备的反应液在硝酸盐-硝酸催化下,制备化合物IX。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γ-丁内酯二聚体抗癌化合物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a中,丙二酸二酯与醛的摩尔量之比为1:1.1~1.5;步骤b中,化合物VII与NBS的摩尔量之比为1:1.1~1.15。
9.一种抗癌组合物,含有权利要求1所述的γ-丁内酯二聚体抗癌化合物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
10.如权9所述的抗癌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γ-丁内酯二聚体抗癌化合物用于治疗由异常细胞增殖所引起的疾病,其剂型为片剂、针剂、丸剂、微胶囊剂或脂质体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