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见光诱导催化还原炔烃为烯烃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是在惰性气氛中,将光敏剂、钴催化剂、配体、电子牺牲试剂、醋酸和炔烃溶于有机溶剂中,蓝光照射下进行炔烃还原反应,反应生成烯烃产物;
所述炔烃的结构通式为(Ar)R1-≡-R2(Ar,H),R1和R2选自下述基团中的任意一种:烷基、苯环、联苯基、烷基苯、烷氧基苯、卤代苯、酯基苯、氰基苯、噻吩基;
所述有机溶剂为1,4-二氧六环或四氢呋喃(THF);
所述的光敏剂为Ir[dF(CF3)ppy)](dtbbpy)PF6;
所述的钴催化剂为CoBr2;
所述配体为n-Bu3P或4,4′-二叔丁基-2,2′-联吡啶(dtbbpy);
所述电子牺牲试剂为二异丙基乙基胺。
2.一种可见光诱导催化还原炔烃为烯烃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是在惰性气氛中,将光敏剂、钴催化剂、配体、电子牺牲试剂、醋酸和炔烃溶于有机溶剂中,蓝光照射下进行炔烃还原反应,反应生成烯烃产物;
所述炔烃的结构通式为(Ar)R1-≡-R2(Ar,H),当R1为烷基或芳基时,R2为H;
所述有机溶剂为1,4-二氧六环或四氢呋喃(THF);
所述的光敏剂为Ir[dF(CF3)ppy)](dtbbpy)PF6;
所述的钴催化剂为CoBr2;
所述配体为n-Bu3P或4,4′-二叔丁基-2,2′-联吡啶;
所述电子牺牲试剂为二异丙基乙基胺。
3.如权利要求1和2所述的一种可见光诱导催化还原炔烃为烯烃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敏剂的用量为炔烃摩尔用量的0.5%-1%,优选1%。
4.如权利要求1和2所述的一种可见光诱导催化还原炔烃为烯烃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钴催化剂的用量为炔烃摩尔用量的5%-10%,优选5%。
5.如权利要求1和2所述的一种可见光诱导催化还原炔烃为烯烃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配体的用量为炔烃摩尔用量的5%-15%,优选10%。
6.如权利要求1和2所述的一种可见光诱导催化还原炔烃为烯烃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电子牺牲试剂的用量为炔烃摩尔用量的2-4倍,优选3倍。
7.如权利要求1和2所述的一种可见光诱导催化还原炔烃为烯烃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醋酸的量为炔烃摩尔用量的3-6倍,优选5倍。
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一种可见光诱导催化还原炔烃为烯烃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应时间为7-1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