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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号: 2019110318140
申请人: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专利状态:已下证
专利领域: 计算;推算;计数
更新日期:2024-11-13
缴费截止日期: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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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屏下指纹识别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屏组件,所述显示屏组件包括:显示面板,包括指纹探测区域;

发光模组,所述发光模组包括微型LED(Mini‑LED)阵列,所述Mini‑LED阵列包含有可见光LED阵列及至少一个不可见光LED,所述至少一个不可见光LED用于向所述显示面板的所述指纹探测区域发出探测信号,所述不可见光LED发出的光信号穿过所述发光模组时的穿透率大于所述可见光LED发出的光信号穿过所述发光模组时的穿透率;

指纹模组,所述指纹模组形成于所述发光模组远离所述显示面板的一侧,所述指纹模组用于接收从所述指纹探测区域经手指反射后穿透所述显示面板及所述发光模组的探测信号,并根据接收的所述探测信号生成指纹信息;

控制器,所述控制器用于单独控制各所述至少一不可见光LED发出探测信号;及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内存储有环境光强度与环境光等级的对应关系,所述环境光等级包括第一级、第二级及第三级,从第一级至第三极,环境光由弱到强;

其中,当所述至少一个不可见光LED的数量为M个时,所述控制器用于当环境光强度对应第一级时,控制N个所述不可见光LED开启;当环境光强度对应第二级时,控制O个所述不可见光LED开启;及当环境光强度对应第三级时,控制P个所述不可见光LED开启;其中,M、N、O、P均为自然数,且N<O<P≤M。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不可见光LED替代所述可见光LED阵列中至少一个可见光LED位于所述可见光LED阵列的阵列点位置。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不可见光LED与所述可见光LED阵列中的至少一个可见光LED一一对应且并排位于所述可见光LED阵列的阵列点位置;各所述不可见光LED的尺寸与对应的可见光LED的尺寸相同,且小于非对应的所述可见光LED的尺寸。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不可见光LED位于所述可见光LED阵列的阵列点的间隙内;各所述不可见光LED的尺寸小于各所述可见光LED的尺寸。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不可见光LED的数量为多个,其中,部分所述不可见光LED位于所述可见光LED阵列的阵列点位置,部分所述不可见光LED位于所述可见光LED阵列的阵列点的间隙内。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不可见光LED的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不可见光LED排布成由中心点向周围辐射的形状。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不可见光LED的数量为五个,五个所述不可见光LED中的一个不可见光LED位于中心,其他四个不可见光LED分别位于中心的不可见光LED的上下左右四个正位从而呈正方形或菱形形状。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不可见光LED的数量为九个,九个所述不可见光LED中的一个不可见光LED位于一中心点,中心点周围的八个所述不可见光LED等距离分布在以中心点的不可见光LED为圆心的圆周上。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中心点的所述不可见光LED与所述指纹模组的位置正对;中心点的所述不可见光LED的发射面与所述显示面板的内表面相平行,中心点周围的所述不可见光LED与所述显示面板的内表面相倾斜,且中心点周围的所述不可见光LED均朝向所述中心点倾斜。

10.如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至少一个不可见光LED的数量为多个时,所述控制器用于当屏下指纹识别电子设备的电量大于或等于一预设电量阈值时,控制多个所述不可见光LED全部开启,当屏下指纹识别电子设备的电量小于一预设电量阈值时,控制多个所述不可见光LED部分开启。

11.如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不可见光LED的数量为九个,其中八个所述不可见光LED围绕一个不可见光LED设置;所述控制器还用于当感测到环境光强度大于或等于一预设环境光强度阈值时,控制九个所述不可见光LED全部开启;当感测到环境光强度小于一预设环境光强度阈值时,控制所述八个所述不可见光LED中的四个开启,开启的四个所述不可见光LED呈菱形或正方形排布。

12.如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模组还可以包括反射层,所述反射层形成于所述Mini‑LED阵列远离所述显示面板的一侧,所述反射层用于将所述可见光LED阵列发出的光发射至所述显示面板一侧;其中,所述不可见光LED发出的光信号穿过所述反射层时的反射率小于所述可见光LED发出的光信号穿过所述反射层时的反射率,所述不可见光LED发出的光信号穿过所述反射层时的穿透率大于所述可见光LED发出的光信号穿过所述反射层时的穿透率。

13.一种显示屏组件,包括:

显示面板,包括指纹探测区域;

发光模组,所述发光模组包括微型LED(Mini‑LED)阵列,所述Mini‑LED阵列包含有可见光LED阵列及至少一个不可见光LED,所述至少一个不可见光LED用于向所述显示面板的所述指纹探测区域发出探测信号,所述不可见光LED发出的光信号穿过所述发光模组时的穿透率大于所述可见光LED发出的光信号穿过所述发光模组时的穿透率;

指纹模组,所述指纹模组形成于所述发光模组远离所述显示面板的一侧,所述指纹模组用于接收从所述指纹探测区域经手指反射后穿透所述显示面板及所述发光模组的探测信号,并根据接收的所述探测信号生成指纹信息;

控制器,所述控制器用于单独控制各所述至少一不可见光LED发出探测信号;及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内存储有环境光强度与环境光等级的对应关系,所述环境光等级包括第一级、第二级及第三级,从第一级至第三极,环境光由弱到强;

其中,当所述至少一个不可见光LED的数量为M个时,所述控制器用于当环境光强度对应第一级时,控制N个所述不可见光LED开启;当环境光强度对应第二级时,控制O个所述不可见光LED开启;及当环境光强度对应第三级时,控制P个所述不可见光LED开启;其中,M、N、O、P均为自然数,且N<O<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