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2‑氨基‑7‑三氟甲基吡唑并[1,5‑a]嘧啶类衍生物,其特征在于,该衍生物的结构式如下式(Ⅰ)所示:
式(Ⅰ)中,Ar1和Ar2选自呋喃基、吡咯基、噻吩基、苯基、吡啶基、萘基或喹啉基,或Ar1和Ar2任选被1~5个相同或不同的R1取代;
其中,R1选自羟基、氟、氯、溴、碘、硝基、氨基、氰基、甲基、乙基、丙基、丙烯基、烯丙基、甲氧基、乙氧基、三氟甲基、三氟甲氧基、二氟甲氧基或二甲氨基。
2.一种药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包含活性成分,或该组合物包含活性成分和该活性成分在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所述活性成分为权利要求1所述的2‑氨基‑7‑三氟甲基吡唑并[1,5‑a]嘧啶衍生物。
3.权利要求1所述的2‑氨基‑7‑三氟甲基吡唑并[1,5‑a]嘧啶衍生物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药用组合物在制备治疗和/或预防增生性疾病药物中的应用。
4.权利要求1所述的嘧啶衍生物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药用组合物在制备治疗和/或预防癌症的药物中的应用。
5.权利要求1所述的嘧啶衍生物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药用组合物在制备治疗和/或预防胃癌、结肠癌和白血病药物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