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斜行电梯的E型导轨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导轨本体、导轨支架和导轮机构,所述导轨本体呈条状,所述导轨本体沿长度方向设有平行的至少两条导槽,所述导槽的两侧设有向导槽内凸起的限位凸缘,所述限位凸缘沿所述导轨本体的长度方向延伸,所述导轨本体的两侧设有侧翼缘,所述导轨本体的底面设有底翼缘,所述导轨支架设有与所述导轨本体卡合的卡口,所述卡口的内侧面设有与所述侧翼缘匹配的侧卡槽,所述卡口的底侧面设有与所述底翼缘匹配的底卡槽,所述侧卡槽和底卡槽限制所述导轨本体向导轨本体的底端方向滑动而从所述卡口脱出,所述导轮机构包括连接板和导轮,所述连接板设有至少两个所述导轮,所述导轮设置于同一所述导槽,所述限位凸缘限制所述导轮从所述导槽的顶部开口脱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斜行电梯的E型导轨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凸缘位于所述导槽的两侧的顶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斜行电梯的E型导轨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侧翼缘垂直于所述导轨本体的侧面,所述侧翼缘的宽度由所述导轨本体的底端向顶端逐渐变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斜行电梯的E型导轨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翼缘垂直于所述导轨本体的底面,所述底翼缘的高度由所述导轨本体的底端向顶端逐渐变大。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斜行电梯的E型导轨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导轨支架包括支架底和支架柱,所述支架柱设有两个,所述支架柱间隔固定于所述支架底,所述支架柱之间构成所述卡口,所述支架底设有用于固定所述导轨支架的固定孔。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斜行电梯的E型导轨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板呈三角状,所述导轮设有两个,两个所述导轮分别设置于所述连接板的两个角。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斜行电梯的E型导轨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板开设有三个构造孔,所述三个构造孔呈“品”字型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