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子鼓槌,其特征在于,包括控制器和至少一个槌体,所述槌体包括槌杆,所述槌杆中设置有垂直加速度传感器以及水平加速度传感器,所述垂直加速度传感器与所述水平加速度传感器均连接至所述控制器;所述控制器包括处理器、存储器以及扬声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鼓槌,其特征在于,所述槌杆顶部设置有槌头,所述垂直加速度传感器设置于所述槌头内;所述水平加速度传感器设置于所述槌头内或设置于所述槌杆的靠近所述槌头的位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鼓槌,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设置于所述槌体底部或通过线路连接至所述槌体,所述控制器还包括外设接口。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鼓槌,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还包括第一通讯模块,所述第一通讯模块为无线通讯模块。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鼓槌,其特征在于,所述槌体中还设置有第二通讯模块和电池,所述第二通讯模块为无线通讯模块,所述垂直加速度传感器与所述水平加速度传感器通过所述第二通讯模块与所述控制器连接;所述槌体与所述控制器为分体式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鼓槌,其特征在于,所述槌杆的靠近底部的位置设置有电池仓,所述电池仓位于所述槌杆内,所述电池设置于所述电池仓中。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鼓槌,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通讯模块设置于所述槌杆底部的空腔内。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鼓槌,其特征在于,所述槌杆为中空结构,所述垂直加速度传感器以及所述水平加速度传感器的线路通过所述槌杆中部的空腔连接至所述第二通讯模块。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鼓槌,其特征在于,所述槌杆中还设置有陀螺仪,所述陀螺仪通过所述第二通讯模块与所述控制器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鼓槌,其特征在于,所述槌头内设置有缓冲物,所述垂直加速度传感器置于所述缓冲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