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污染土壤修复改善装置,包括底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处理箱(2),所述底板(1)底部的左侧设置有驱动装置(3),所述底板(1)底部的右侧设置有辅助装置(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污染土壤修复改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箱(2)的底部连通有排料管,且排料管的底部贯穿至底板(1)的底部并设置有盖板,所述处理箱(2)顶部的右侧连通有进料管,且进料管的顶部连通有进料罩,所述处理箱(2)的正面设置有可视观察窗。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污染土壤修复改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装置(3)包括壳体(301),所述壳体(301)的顶部与底板(1)底部的左侧固定连接,所述壳体(301)内腔底部的右侧固定连接有驱动电机(302),所述驱动电机(302)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蜗杆(303),所述蜗杆(303)的表面啮合有蜗轮(304),所述蜗轮(304)的轴心处套接有驱动轴(305),所述驱动轴(305)的表面设置有主动盘(306),所述主动盘(306)的表面通过皮带传动连接有从动盘(307),所述从动盘(307)的轴心处套接有转动轴(308),所述转动轴(308)的两侧均贯穿至壳体(301)的前侧和后侧并通过活动轴活动连接有驱动轮(309)。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污染土壤修复改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轴(308)表面的前侧和后侧均设置有轴承座一(5),所述轴承座一(5)的外侧与壳体(301)内腔左侧的前侧和后侧固定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污染土壤修复改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轴(305)的两侧均套接有轴承座二(6),所述轴承座二(6)的外侧与壳体(301)内腔右侧的前侧和后侧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污染土壤修复改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装置(4)包括导向轮(401),所述导向轮(401)的顶部通过活动轴活动连接有支撑柱(402),所述支撑柱(402)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固定板(403),所述固定板(403)的顶部与底板(1)底部的右侧固定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污染土壤修复改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顶部的右侧固定连接有推杆,且推杆顶部的右侧固定连接有推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