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屏下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适用于具有液晶显示屏的电子设备,所述液晶显示屏包括液晶面板和背光模组,所述屏下指纹识别装置的指纹探测区域位于所述液晶显示屏的显示区域;
所述屏下指纹识别装置包括指纹传感器和反射组件,所述指纹传感器用于设置在所述液晶面板的非显示区域下方,所述反射组件包括第一反射装置和第二反射装置,所述第一反射装置朝向所述指纹传感器的感光面;所述第二反射装置用于将在所述液晶显示屏的指纹探测区域上方的手指反射或散射形成的并穿过所述液晶面板的指纹检测光反射至所述第一反射装置,所述第一反射装置用于将所述指纹检测光反射至所述指纹传感器,所述指纹传感器用于接收所述第一反射装置反射的指纹检测光,并根据所述指纹检测光检测所述手指的指纹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装置包括反光区域,其中所述反光区域设置在所述指纹传感器的上方且使得所述指纹检测光在所述指纹传感器表面反射形成的光信号无法再次进入所述反光区域。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装置的反光区域平行于所述指纹传感器的感光面,且所述反光区域的中心偏离所述指纹传感器的感光面的中心。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装置还包括非反光区域,所述非反光区域邻近所述反光区域,用于接收所述指纹检测光在所述指纹传感器表面反射形成的光信号。
5.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纹传感器包括具有多个光学感应单元的感应阵列,所述指纹传感器检测到的指纹检测光包括近端光信号和远端光信号,其中,所述近端光信号为所述指纹传感器靠近所述指纹探测区域的光学感应单元接收到的指纹检测光,所述远端光信号为所述指纹传感器远离所述指纹探测区域的光学感应单元接收到的指纹检测光。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近端光信号在所述指纹传感器的表面发生部分反射之后形成的光信号无法进入所述第一反射装置的反光区域。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远端光信号是从所述第一反射装置的反光区域的边缘位置反射到所述指纹传感器的光信号。
8.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屏下指纹识别装置还包括光学镜头,所述光学镜头垂直或者倾斜设置在所述第二反射装置和第一反射装置之间,用于将所述第二反射装置反射的指纹检测光聚焦到所述第一反射装置。
9.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反射装置靠近所述液晶显示屏的指纹探测区域,且所述第二反射装置的反射面和所述指纹传感器的感应面均朝向所述液晶面板。
10.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装置和所述第二反射装置中的至少一个相对于所述指纹传感器的感光面倾斜设置,以增大所述屏下指纹识别装置在所述液晶显示屏的指纹探测区域的面积。
11.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装置相对所述指纹传感器的感光面具有第一倾斜角度,所述第二反射装置平行于所述指纹传感器的感光面,其中所述第一倾斜角度大于0且小于或等于2°。
12.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反射装置相对所述指纹传感器的感光面具有第二倾斜角度,所述第一反射装置平行于所述指纹传感器的感光面,其中所述第二倾斜角度大于0且小于或等于2°。
13.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装置和所述第二反射装置相较于所述指纹传感器的感光面均进行倾斜设置,且所述第一反射装置相对于所述第二反射装置的倾斜角度大于0且小于或等于4°。
1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反射装置包括凸面镜,所述凸面镜用于增大所述屏下指纹识别装置在所述液晶显示屏的指纹探测区域的面积。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面镜包括基底和形成在所述基底的凸面结构,所述凸面结构表面设置有反射涂层。
16.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屏下指纹识别装置还包括发光单元,所述发光单元用于为所述指纹传感器提供探测光,其中所述探测光用于照射到手指以形成所述指纹检测光。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单元和所述指纹传感器设置在同一个柔性电路板,并通过所述柔性电路板连接到外部电路。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单元周围还设置有导光柱,所述导光柱用于将所述发光单元发射的探测光导引到所述液晶显示屏。
19.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屏下指纹识别装置包括两个或多个发光单元,且所述两个或多个发光单元分别设置在所述第二反射装置的两侧,所述两个或多个发光单元相比于所述指纹传感器更靠近所述指纹探测区域。
20.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纹传感器和所述反射组件用于设置在所述液晶显示屏的背光模组上方或者位于所述背光模组的侧面。
21.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反射装置至少部分延伸到所述液晶面板的显示区域下方,且所述第二反射装置可透射所述背光模组发出的背光并反射所述指纹检测光。
22.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光模组在所述液晶面板的非显示区域位置具有向下延伸的异形结构以形成避让空间,所述指纹传感器和所述反射组件设置在所述避让空间。
23.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液晶显示屏和如权利要求1至22中任一项所述屏下指纹识别装置,其中所述液晶显示屏包括液晶面板和背光模组,所述屏下指纹识别装置设置在所述液晶面板的非显示区域下方,并位于所述背光模组的上方。
24.一种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指纹传感器、光学镜头和反射组件,所述反射组件包括第一反射装置和第二反射装置,所述第一反射装置朝向所述指纹传感器的感光面,所述光学镜头设置在所述第一反射装置和所述第二反射装置之间,其中,所述第二反射装置用于将指纹检测光反射至所述光学镜头,所述光学镜头用于将所述指纹检测光聚焦到所述第一反射装置,所述第一反射装置用于将来自所述光学镜头的指纹检测光反射至所述指纹传感器,所述指纹传感器用于接收所述第一反射装置反射的指纹检测光,并根据所述指纹检测光检测手指的指纹信息。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纹检测光为在显示屏的显示区域上方的手指反射或散射形成并返回的光信号。
26.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装置包括反光区域,其中所述反光区域设置在所述指纹传感器的上方且使得所述指纹检测光在所述指纹传感器表面反射形成的光信号无法再次进入所述反光区域。
27.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装置的反光区域平行于所述指纹传感器的感光面,且至多部分覆盖所述指纹传感器的感光面。
28.根据权利要求26或27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装置还包括非反光区域,所述非反光区域邻近所述反光区域,用于接收所述指纹检测光在所述指纹传感器表面反射形成的光信号。
29.根据权利要求26-27中任一项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纹传感器包括具有多个光学感应单元的感应阵列,所述指纹传感器靠近所述光学镜头一端的光学感应单元检测到的指纹检测光包括近端光信号,其中所述近端光信号在所述指纹传感器的表面发生部分反射之后形成的光信号无法进入所述第一反射装置的反光区域。
30.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纹传感器远离所述光学镜头一端的光学感应单元检测到的指纹检测光包括远端光信号,所述远端光信号是从所述第一反射装置的反光区域的边缘位置反射到所述指纹传感器。
31.根据权利要求24-27中任一项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装置和所述第二反射装置中的至少一个相对于所述指纹传感器的感光面倾斜设置。
32.根据权利要求24-27中任一项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装置相对所述指纹传感器的感光面具有第一倾斜角度,所述第二反射装置平行于所述指纹传感器的感光面,其中所述第一倾斜角度大于0且小于或等于2°。
33.根据权利要求24-27中任一项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反射装置相对所述指纹传感器的感光面具有第二倾斜角度,所述第一反射装置平行于所述指纹传感器的感光面,其中所述第二倾斜角度大于0且小于或等于2°。
34.根据权利要求24-27中任一项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装置和所述第二反射装置相较于所述指纹传感器的感光面均进行倾斜设置,且所述第一反射装置相对于所述第二反射装置的倾斜角度大于0且小于或等于4°。
35.根据权利要求24-27中任一项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反射装置包括凸面镜,所述凸面镜包括凸面结构,所述凸面结构表面设置有反射涂层。
36.根据权利要求24-27中任一项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纹识别装置还包括发光单元,所述发光单元用于为所述指纹传感器提供探测光,其中所述探测光用于照射到手指以形成所述指纹检测光。
37.根据权利要求36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单元和所述指纹传感器设置在同一个柔性电路板,并通过所述柔性电路板连接到外部电路。
38.根据权利要求36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单元周围还设置有导光柱,所述导光柱用于将所述发光单元发射的探测光导引到所述显示屏,以在所述显示屏的所述指纹探测区域上方的手指反射或散射来形成所述指纹检测光。
39.根据权利要求24-27中任一项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纹识别装置包括两个或多个发光单元,且所述两个或多个发光单元分别设置在所述第二反射装置的两侧,所述两个或多个发光单元位于所述指纹传感器的前方。
40.根据权利要求24-27中任一项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镜头包括至少一个透镜以及微孔光阑,其中所述微孔光阑的中心与所述至少一个透镜的光学中心不相对准。
41.一种屏下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24至40中任一项所述的指纹识别装置,其中,所述指纹识别装置用于设置在显示屏的下方,且所述指纹识别装置的指纹探测区域位于所述显示屏的显示区域。
42.根据权利要求41所述的屏下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为包括液晶面板和背光模组的液晶显示屏,其中所述指纹识别装置用于设置在所述液晶面板的非显示区域下方,并位于所述背光模组的上方,以检测来自所述液晶面板的显示区域上方的手指形成并穿过所述液晶面板返回至所述液晶面板的非显示区域的指纹检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