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玻璃幕墙,包括固定在建筑主体结构上的固定框和开启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框的左、右、上、下边框内侧分别设置有左活动框、右活动框、上活动框、下活动框,所述固定框的后面设有自带拐角的左齿条、右齿条、上齿条、下齿条,所述左齿条与左活动框的内边缘中间设有三个固定连接点,所述右齿条与右活动框的内边缘中间设有三个固定连接点,所述上齿条与上活动框的内边缘中间设有三个固定连接点,所述下齿条与下活动框的内边缘中间设有三个固定连接点;所述开启玻璃设置在左活动框、右活动框、上活动框、下活动框的前面,所述开启玻璃的上、下边缘中间位置分别固定设置有转轴;在所述固定框的上、下边框的中间设有通孔,所述通孔内设有支撑杆,所述支撑杆靠近开启玻璃的端部固定设有转孔套,所述转轴套接在所述转孔套内,所述支撑杆在固定框后面的部分设有固定部;
在所述固定框的几何中心后方一半开启玻璃宽度距离的位置转动设置有齿轮,所述左齿条、右齿条、上齿条、下齿条同时与所述齿轮啮合,所述左齿条、右齿条的齿部在同一平面,所述上齿条、下齿条的齿部在同一平面,所述上齿条的齿部位于齿轮的右方,所述下齿条的齿部位于齿轮的左方,所述右齿条的齿部位于齿轮的下方,所述左齿条的齿部位于齿轮的上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玻璃幕墙,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活动框、右活动框、上活动框、下活动框的表面覆盖设置有橡胶密封条。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玻璃幕墙,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包括设置在所述支撑杆上的螺纹和与所述螺纹相匹配的螺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玻璃幕墙,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齿轮的后面设置有可改变主轴转向的换向电机。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玻璃幕墙,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启玻璃是双层开启玻璃,中间固定设置有一块磁铁。